1)继承并不只是扩展父类的功能,还可以重写父类的成员方法。重写(还可以称为覆盖)就是在子类中将父类的成员方法的名称保留,重写成员方法的实现内容,更改成员方法的存储权限,或是修改成员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当重写父类方法时,修改方法的修饰权限只能从小的范围到大的范围改变。
2)在继承中还有一种特殊的重写方式,子类和父类的成员方法返回值、方法名称、参数类型及个数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方法实现内容,这种特殊重写方式被称为重构。
package ten; class Test { public Test(){//构造方法 } protected void doSomething(){//成员方法 } protected Test doIt(){//访问返回值类型为Test类型 return new Test(); } } class Test2 extends Test{ //如果在class之前加上public,就会报错.因为public类的类名必须和文件名相同,并且最多只能有一个public类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super.doSomething();//调用父类成员方法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new(){//新增方法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重写父类方法 } protected Test2 doIt(){ //重写父类方法,方法返回值类型为Test2类型 return new Test2(); } }
3)super的使用
(1)super出现在继承父类的子类中;
(2)在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super关键字;
(3)子类没有权限调用父类中被修饰为private的方法,只可以调用父类中修饰为public或protected的成员方法等;
(4)可以在子类中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也可以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语句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父类无参构造方法将被自动调用,但有参构造方法并不能被自动调用,只能依赖于super关键字显式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5)super使用方式:
第一种:super.xxx; (xxx为变量名或对象名),这种方法意义为,获取父类中的名字为xxx的变量或方法引用。使用这种方法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变量或对象,进行修改赋值等操作。
第二种:super.xxx(); (xxx为方法名),这种方法意义为,直接访问并调用父类中的方法。
第三种:super(); 这种方法意义为,调用父类的初始化方法,其实就是调用父类中的public xxx()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