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腐化的原因:
问题所在 | 设计目标 |
过于僵硬 | 可扩展性 |
过于脆弱 | 灵活性 |
复用率低 | |
粘度过高 | 可插入性 |
提高系统可复用性的几点原则
代码的粘贴复用 |
算法的复用 |
数据结构的复用 |
可维护性与可复用性并不完全一致
对可维护性的支持
一、“开放-封闭”原则(OCP)
Open-Closed Principle原则讲的是:一个软件实体应当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优点:
通过扩展已有软件系统,可以提供新的行为,以满足对软件的新的需求,使变化中的软件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已有软件模块,特别市最重要的抽象层模块不能再修改,这使变化中的软件系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里氏代换原则(LSP)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里氏代换原则) :子类型(subtype)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型。
三、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Dependence Invension Principle)原则讲的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
简单的说,依赖倒置原则要求客户端依赖于抽象耦合。
原则描述:
抽象不应当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要针对接口编程,不针对实现编程。
结论:使用传统过程化程序设计所创建的依赖关系,策略依赖于细节,这是糟糕的,因为策略收到细节改变的影响。依赖倒置原则使细节都依赖于抽象,抽象的稳定性决定了系统的稳定性。
四、接口隔离原则(ISP)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总要好。换而言之,从一个客户类的角度来讲: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接口上。
实现方法:
1、使用委托分离接口
2、使用多重继承分离接口
五、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或CARP)经常又叫做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或CRP),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简而言之,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六、迪米特法则(LoD)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或LoD)又叫最少知识法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或简写LKP),也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它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
其他描述:
只与你直接的朋友们通信,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每一个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