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

为什么JAVA文件中只能含有一个Public类?

   java 程序是从一个 public 类的 main 函数开始执行的,(其实是main线程),就像 C 程序 是从 main() 函数开始执行一样。 只能有一个public 类是为了给类装载器提供方便。 一个 public 类只能定义在以它的类名为文件名的文件中。

  java因强制要求类名(唯一的public类)和文件名统一,因此在引用其它类时无需显式声明。在编译时,编译器会根据类名去寻找同名文件。

 

java  import  package (不同与Python)

import  java.io.*;

  package 的作用就是 c++ 的 namespace 的作用,防止名字相同的类产生冲突。Java 编译器在编译时,直接根据 package 指定的信息直接将生成的 class 文件生成到对应目录下。如 package aaa.bbb.ccc 编译器就将该 .java 文件下的各个类生成到 ./aaa/bbb/ccc/ 这个目录。

  import 是为了简化使用 package 之后的实例化的代码。假设 ./aaa/bbb/ccc/ 下的 A 类,假如没有 import,实例化A类为:new aaa.bbb.ccc.A(),使用 import aaa.bbb.ccc.A 后,就可以直接使用 new A() 了,也就是编译器匹配并扩展了 aaa.bbb.ccc. 这串字符串。

 

成员变量和类变量的区别

  由static修饰的变量称为静态变量,其实质上就是一个全局变量。如果某个内容是被所有对象所共享,那么该内容就应该用静态修饰;没有被静态修饰的内容,其实是属于对象的特殊描述。

  不同的对象的实例变量将被分配不同的内存空间, 如果类中的成员变量有类变量,那么所有对象的这个类变量都分配给相同的一处内存,改变其中一个对象的这个类变量会影响其他对象的这个类变量,也就是说对象共享类变量。  

成员变量和类变量的区别:

  1、两个变量的生命周期不同

             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创建而存在,随着对象的回收而释放。

             静态变量随着类的加载而存在,随着类的消失而消失。

  2、调用方式不同

             成员变量只能被对象调用。

             静态变量可以被对象调用,还可以被类名调用。

  3、别名不同

             成员变量也称为实例变量。

             静态变量也称为类变量。

  4 、数据存储位置不同

              成员变量存储在堆内存的对象中,所以也叫对象的特有数据。

              静态变量数据存储在方法区(共享数据区)的静态区,所以也叫对象的共享数据。

 static 关键字,是一个修饰符,用于修饰成员(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

特点:

  1、想要实现对象中的共性数据的对象共享。可以将这个数据进行静态修饰。

   2、被静态修饰的成员,可以直接被类名所调用。也就是说,静态的成员多了一种调用方式。类名.静态方式。

  3、静态随着类的加载而加载。而且优先于对象存在。

 

弊端:

   1、有些数据是对象特有的数据,是不可以被静态修饰的。因为那样的话,特有数据会变成对象的共享数据。这样对事物的描述就出了问题。所以,在定义静态时,必须要明确,这个数据是否是被对象所共享的。

  2、静态方法只能访问静态成员,不可以访问非静态成员。因为静态方法加载时,优先于对象存在,所以没有办法访问对象中的成员。

  3、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super关键字。因为this代表对象,而静态在时,有可能没有对象,所以this无法使用。

 

什么时候定义静态成员呢?或者说:定义成员时,到底需不需要被静态修饰呢?

成员分两种:

  1、成员变量。(数据共享时静态化)

            该成员变量的数据是否是所有对象都一样:

            如果是,那么该变量需要被静态修饰,因为是共享的数据。 

            如果不是,那么就说这是对象的特有数据,要存储到对象中。 

  2、成员函数。(方法中没有调用特有数据时就定义成静态)

             如果判断成员函数是否需要被静态修饰呢?

             只要参考,该函数内是否访问了对象中的特有数据:

             如果有访问特有数据,那方法不能被静态修饰。

             如果没有访问过特有数据,那么这个方法需要被静态修饰。

 

 

 

 

 

 

  by:  菜鸟教程评论

posted @ 2017-10-28 00:33  xuCQ  阅读(155)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