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获取文本框焦点光标位置、选中起始位置、终止位置、选择内容

基本的认识:   
文本选中区域光标:页面中闪烁的光标其实就是特殊的宽度为0的选区。 简单理解就是选区的左右边界交叉形成了光标。  有了这个概念下面的内容就很好理解了。

非IE浏览器下的实现

这里需要用到input元素的两个属性。 

selectionStart、selectionEnd   选区开始位置,选区结束位置。

二者代表了选中区域的左右边界。

两个值默认都是0,所以当我们使用input.focus()方法时,默认光标在文本的开头。(注意这里并不是说每次focus调用光标都出现在开头。是因为selectionStart的和selectionEnd的值随着文本输入而改变,因而光标的位置随之改变。)

文本选中

我们设置

input.selectionStart = 0; //选中区域左边界
input.selectionEnd = input.value.length; //选中区域右边界
上面的代码可以选中输入框的全部内容。 等同于input.select();

input.selectionStart = 1; //选中区域左边界
input.selectionEnd = 4; //选中区域右边界
上面的代码选中了234三个字符。

我们如何获取选中的文本内容呢?  因为已经知道了selectionStart和selectionEnd,所以用字符串的substring方法

var selection = input.value.substring(input.selectionStart,input.selectionEnd);
光标位置

  设置光标

input.selectionStart = 5; //选中区域左边界
input.selectionEnd = 5; //选中区域右边界
上面的代码把光标放到5的后面。

   获取光标位置

 直接使用selectionStart和selectionEnd中的任意一个值即光标的位置。

IE浏览器下的实现

   IE下对于文本流的处理提供了更加强大的支持,不过这里我只着重于这篇文章的主旨。

var range = input.createTextRange(); //创建一个文本选区对象。
这个选区对象默认包含了input的全部文本内容。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选区对象是一个抽象的区域。,在调用range.select()方法之前,选区对象的内容并不会被选中。

range.select(); //将选区对象包含的内容选中。
我们可以用  range.text属性得到选中的文字

选区有两个类似于上面selectionStart和selectionEnd属性的方法,  moveStart和moveEnd方法。

上面我们说过,这个选区对象包含input的全部文本内容,所以它的左右边界分别就是文本的开头和结尾位置。

moveStart方法用来移动左边界。 像这样调用 

range.moveStart("character",2); //左边界右移两个字符 。 character--字符
range.select(); //将range包含的区域选中。
结果  

moveStart和moveEnd都要传入两个参数,第一个参数可选值有 character、word、sentence、textedit. 这里我们只用到character,即根据字符来偏移。 第二个参数代表偏移的多少,正负表示方向。

我们知道左边界最初默认是0,右边界默认是文本内容长度值。

我们注意到每次选中区域的操作都需要调用range.select()方法,通过select方法来把range对象包含的内容区域选中。这与上面的其他浏览器的实现方式貌似有了大的差异。

还有一个很有用的方法 collapse, 见名知意,就是将选区对象的范围压缩,下面详细介绍。

collapse可以传入一个布尔值作为参数,参数默认值为true,指示向左还是向右压缩。

var range = input.createTextRange(); //创建选区对象
//此时选区对象的左边界为0,右边界为input.value.length;
range.collapse();
//此时选区对象左边界为0,右边界为0; 相当于将选区向左收缩了,即使右边界下标等于左边界下标。
//左右边界重合,可以显示光标。
range.select();
collapse(true)相当于让右边界下标等于左边界下标。

再试看看collapse(false)

var range = input.createTextRange(); //创建选区对象
//此时选区对象的左边界为0,右边界为input.value.length;
range.collapse(false);
//此时选区对象左边界为input.value.length,右边界为input.value.length; 相当于将选区向右收缩了,即使左边界下标等于右边界下标。
//左右边界重合,可以显示光标。
range.select();
我们使用collapse(false)结合select方法可以很方便的把光标focus到文本框的末尾。

还有一个move方法

var range = input.createTextRange();
range.moveStart("character",2);
range.select();

range.move("character",3);
//等价于 range.collpase(true); range.moveStart("character",3);range.moveEnd("character",3); 三步。合一
range.select();
这个方法和moveStart有一样的参数,不过有点难以理解。 上面的代码相当于------先将选区向左收缩,这时候就相当于一个光标咯,然后将光标右移三个字符。

当我们要移动光标时,move函数必然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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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tdragons
来源:CSDN
原文:https://blog.csdn.net/itdragons/article/details/5218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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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2019-04-08 14:14  bya  阅读(1152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