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凡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满足下列入户条件之一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在高新区直接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凭联系函可按以下顺序办理入户合法固定住所原籍、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亲友处。入户条件1、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具体办理程序为:一、档案审查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联系电话85184900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手册》2、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成都高新区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2-12-19 17:01 Care健康 阅读(1151) 评论(4)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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