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7日

李清华20177202011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第六周学习总结

摘要: 第一部分 理论知识 1.继承 用已有类来构建新类的一种机制。新类可以继承父类的方法和域,同时可以在新类中添加新的方法和域。 已有类称为:超类、基类或父类。新类称作:子类、派生类或孩子类。 子类的构造器不能直接访问超类的私有域,必须通过调用超类构造器,而且必须是第一条语句。子类不能直接访问超类的私有域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8-10-07 16:59 bmwb 阅读(148) 评论(0) 推荐(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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