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的一个新类可以从现有的类中派生,这个过程称为类继承。新类继承了原始类的特性,新类称为原始类的派生类(子类),而原始类称为新类的基类(父类)。派生类可以从它的基类那里继承方法和实例变量,并且类可以修改或增加新的方法使之更适合特殊的需要。私有成员能继承,但是由于访问权限的控制,在子类中不能直接使用父类的私有成员。

 

当两个类存在逻辑上的"is-a"关系时,可以采用继承进行代码的复用。

继承是软件复用的一种形式,但不是所有的软件复用都用继承。

继承是多态的前提,没有继承就没有多态。

 

java中是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

 

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当生成子类对象时,Java默认首先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然后执行该构造方法,生成父类的对象。接下来,再去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生成子类的对象。【要想生成子类的对象,首先需要生成父类的对象,没有父类对象就没有子类对象。比如说:没有父亲,就没有孩子】。

     如果子类使用super()显式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那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寻找与super()所对应的构造方法而不会再去寻找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与this一样,super也必须要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执行语句,前面不能有其他可执行语句。 

      当两个方法形成重写关系时,可以在子类方法中通过super.run()形式调用父类的run()方法,其中

 

继承的要点

(1)继承使用 extends 关键字

class Super{    //父类  super class  超类

}

//Sub "is-a" Super

class Sub extends Super{  //子类 sub class 继承自父类

}

(2)java 只允许单继承

(3)Object 类是所有类的共同父类(最顶层),任何一个类直接或间接的继承自Object类 

(4)创建子类对象会先创建父类对象

调用子类构造方法会先递归地调用其父类构造方法

this关键字    表示本类对象

 this.成员    常用于 this.成员变量    用于区分同名的局部变量

              this.name = name;

 this()  表示调用本类的构造方法   可以传参数

super关键字  表示父类对象

 super.成员   常用于 super.成员方法  用于区分父子类同名的方法

 super()      表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可以传参数

Java规定:任何构造方法的第一行,默认都是:super();

 

(5) 子类能够从父类继承到能继承到的资源

   前提:使用public或protecetd修饰的

 

方法的覆盖(Override 重写)  

一定存在于子类和父类之间。如果子类对父类的方法不满意,可以覆盖父类中的方法,覆盖也称为重写。

规定:

1)子类覆盖方法和父类被覆盖方法的方法的三要素:返回类型,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2)子类覆盖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的方法的访问权限

3)子类覆盖方法不能比父类被覆盖方法抛出更多异常

 

方法的重载(Overload)

一般在一个类中,使用相同的方法名、不同的参数表

  何为不同:(类型、数量、顺序)

 好处:便于开发者的使用,记忆少量的方法名

 

方法重写与方法重载之间的关系:重载发生在同一个类内部的两个或多个方法。重写发生在父类与子类之间。 

 

final关键字在继承中的使用

final可以用于以下四个地方:

定义变量,包括静态的和非静态的。 

如果final修饰的是一个基本类型,就表示这个变量被赋予的值是不可变的,即它是个常量;

如果final修饰的是一个对象,就表示这个变量被赋予的引用是不可变的,不可改变的只是这个变量所保存的引用,并不是这个引用所指向的对象,其实更贴切的表述final的含义的描述,那就是,如果一个变量或方法参数被final修饰,就表示它只能被赋值一次,但是JAVA虚拟机为变量设定的默认值不记作一次赋值。

被final修饰的变量必须被初始化。初始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在定义的时候初始化。

2. 在初始化块中初始化。

3. 在类的构造器中初始化。

4. 静态变量也可以在静态初始化块中初始化。

 

1) 定义方法。 

当final用来定义一个方法时,它表示这个方法不可以被子类重写,但是它这不影响它被子类继承。

说明:

具有private访问权限的方法也可以增加final修饰,但是由于子类无法继承private方法,因此也无法重写它。编译器在处理private方法时,是按照final方法来对待的,这样可以提高该方法被调用时的效率。不过子类仍然可以定义同父类中的private方法具有同样结构的方法,但是这并不会产生重写的效果,而且它们之间也不存在必然联系。

3)定义类。 

由于final类不允许被继承,编译器在处理时把它的所有方法都当作final的,因此final类比普通类拥有更高的效率。final的类的所有方法都不能被重写,但这并不表示final的类的属性(变量)值也是不可改变的,要想做到final类的属性值不可改变,必须给它增加final修饰。

super.run()不必放在第一行语句,因此此时父类对象已经构造完毕,先调用父类的run()方法还是先调用子类的run()方法是根据程序的逻辑决定的。 

 

关于继承的几点注意:

a) 父类有的,子类也有 

b) 父类没有的,子类可以增加 

c) 父类有的,子类可以改变 

d) 构造方法不能被继承 

e) 方法和属性可以被继承 

f) 子类的构造方法隐式地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g) 当父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时,子类需要使用super来显式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指的是对父类的引用 

h) super关键字必须是构造方法中的第一行语句。 

posted on 2016-11-07 15:36  Amy-Lee  阅读(124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