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面向对象编程)
面向对象:
1: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2:面向对象将以前的过程中的执行者,变成了指挥者。
3:面向对象这种思想是符合现在人们思考习惯的一种思想。
类和对象
类:对象的蓝图,生成对象的模板,是对一类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上的定义
对象:对象是实际存在的该类事物的每个个体,因而也称为实例
类之间的三种关系:依赖关系(uses-a)聚集关系(has-a)继承关系(is-a)
类表示了对象的类别,是创建对象的蓝本。建立一个事物的抽象模型,本质上就是表达该事物的性质和行为。使用类来建立抽象模型,是通过在类中定义变量和方法来实现的。
类中定义的属性是一种可存储值的变量,该变量代表着事物的具体性质。类的对象所具有的行是由定义的方法来实现的。类中定义的变量和方法被称为类的成员。
对象是类的实例。对象在构造时以类为蓝本,创建对象的过程叫做实例化。对象是类所表示的抽象事物的具体实例。
在类中定义其实都称之为成员。成员有两种:
1:成员变量:其实对应的就是事物的属性。
2:成员函数:其实对应的就是事物的行为。
所以,其实定义类,就是在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但是在定义前,必须先要对事物进行属性和行为的分析。才可以用代码来体现。
private int age;//私有的访问权限最低,只有在本类中的访问有效。
注意:私有仅仅是封装的一种体现形式而已。
私有的成员:其他类不能直接创建对象访问,所以只有通过本类对外提供具体的访问方式来完成对私有的访问。
可以通过对外提供函数的形式对其进行访问。
好处:可以在函数中加入逻辑判断等操作,对数据进行判断等操作。
总结:开发时,记住,属性是用于存储数据的。直接被访问,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所以,类中的属性通常被私有化,并对外提供公共的访问方法。
这个方法一般有两个,规范写法:对于属性 xxx,可以使用setXXX(),getXXX()对其进行操作。
类中怎么没有定义主函数呢?
注意:主函数的存在,仅为该类是否需要独立运行。如果不需要,主函数是不用定义的。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1:成员变量直接定义在类中。
局部变量定义在方法中,参数上,语句中。
2:成员变量在这个类中有效。
局部变量只在自己所属的大括号内有效,大括号结束,局部变量失去作用域。
3:成员变量存在于堆内存中,随着对象的产生而存在,消失而消失。
局部变量存在于栈内存中,随着所属区域的运行而存在,结束而释放。
构造函数:用于给对象进行初始化,是给与之对应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它具有针对性,函数中的一种。
特点:
1:该函数的名称和所在类的名称相同。
2:不需要定义返回值类型。
3:该函数没有具体的返回值。
记住:所有对象创建时,都需要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注意事项:
一个类在定义时,如果没有定义过构造函数。那么该类中会自动生成一个空参数的构造函数。为了方便该类创建对象,完成初始化。
如果在类中自定义了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构造函数就没有了。
简单一句话:你写了,默认就没有了。你没写就只有默认的。
一个类中,可以有多个构造函数,因为它们的函数名称都相同,所以只能通过参数列表来区分。所以,一个类中如果出现多个构造函数。它们的存在是以重载体现的。
构造函数和一般函数有什么区别呢?
1:两个函数定义格式不同。
2:构造函数是在对象创建时,就被调用,用于初始化,而且初始化动作只执行一次。
一般函数,是对象创建后,需要调用才执行,可以被调用多次。
什么时候使用构造函数呢?
分析事物时,发现具体事物一出现,就具备了一些特征,那就将这些特征定义到构造函数内。
构造代码块和构造函数有什么区别?
构造代码块:是给所有的对象进行初始化,也就是说,所有的对象都会调用一个代码块。只要对象一建立。就会调用这个代码块。
构造函数:是给与之对应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它具有针对性。
创建一个对象都在内存中做了什么事情?
Person p = new Person();
1:先将硬盘上指定位置的Person.class文件加载进内存。
2:执行main方法时,在栈内存中开辟了main方法的空间(压栈-进栈),然后在main方法的栈区分配了一个变量p。
3:在堆内存中开辟一个实体空间,分配了一个内存首地址值。new
4:在该实体空间中进行属性的空间分配,并进行了默认初始化。
5:对空间中的属性进行显示初始化。
6:进行实体的构造代码块初始化。
7:调用该实体对应的构造函数,进行构造函数初始化。()
8:将首地址赋值给p ,p变量就引用了该实体。(指向了该对象)
类的访问权限
(1)public:
对于成员来说:任何其他类都可以访问它们,不管在同一个包中还是在另外的包中。
对于类来说: 也是一样。
(2)friendly:
对于成员来说:如果一个类的成员没有任何权限修饰,那么它门就是缺省包访问权限,用friendly来表示,注意friendly不是Java中的关键字,这里是个人喜欢的方式用它表示而已。同一个包内其它类可以访问,但包外
就不可以。对于同一个文件夹下的、没有用package的classes,Java会自动将这些classes初见为隶属于该目录
的default package,可以相互调用class中的friendly成员。如以下两个class分别在同一个文件夹的两个文件
中,虽然没有引入package,但隶属于相同的default package。
对于类来说:同一个包中的类可以用。总之,类只可以声明为public或者friendly。
(3)protected:
对于对于成员来说:相同包中的类可以访问(包访问权限);基类通过protected把基类中的成员的访问权限赋予派生类不是所有类(派生类访问权限)。
对于类来说:类不可以声明为protected
(4)private:
对于对于成员来说:只能在该成员隶属于的类中访问。
对于类来说:类不可以声明为private。
说明:
1、每个编译单元(类文件)都仅能有一个public class
2、public class的名称(包含大小写)必须和其类文件同名。
3、一个类文件(*.java)中可以不存在public class。
这种形式的存在的场景:如果我们在某个包内撰写一个class,仅仅是为了配合同包内的其他类工作,而且
我们不想再为了撰写说明文档给客户(不一定是现实意义的客户,可能是调用这个类的类)看而伤脑筋,而且有可能过一段时间之后有可能会彻底改变原有的做法,并完全舍弃旧版本,以全新的版本代替。
4、class不可以是private和protected。
5、如果不希望那个任何产生某个class的对象,可以将该类得所有构造函数设置成private。但是即使这样也可以生成该类的对象,就是class的static的成员(属性和方法)可以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