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 关于开源协议
LGPL
LGPL许可证是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简写,也叫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中文译为“较宽松公共许可证”或者“函数库公共许可证”。该许可证适用于一些由自由软件基金会与其它决定使用此许可证的软件作者所特殊设计的软件软件包─比如函数库(即Library)。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特定的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自由软件的大部分。例如,允许非自由程序使用GNU C函数库,可以让更多的人们使用整个GNU作业系统,以及它的变形,GNU/Linux操作系统。尽管LGPL许可证对使用者的自由保护是较少的,但它却能确保与此函数库连结的程序的使用者拥有自由,而且具有使用修改过的函数库版本来执行该程序的必要方法。
MPLMPL是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简写,是1998年初Netscape的 Mozilla小组为其开源软件项目设计的软件许可证。MPL虽然要求对于经MPL许可证发布的源代码的修改也要以MPL许可证的方式再许可出来,以保证其他人可以在MPL的条款下共享源代码。但是,在MPL许可证中对“发布”的定义是“以源代码方式发布的文件”,这就意味着MPL允许一个企业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以MPL许可证的形式对外许可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就可以不用MPL许可证的方式强制对外许可MPL许可证第三条第7款中允许被许可人将经过MPL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同自己其他类型的代码混合得到自己的软件程序
BSD
BSD许可证原先是用在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发表的各个4.4BSD/4.4BSD-Lite版本上面(BSD是Berkly Software Distribution的简写)的,后来也就逐渐沿用下来。1979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发布了BSD Unix,被称为开放源代码的先驱,BSD许可证就是随着BSD Unix发展起来的。BSD许可证现在被Apache和BSD操作系统等开源软件所采纳。要求所有进一步开发者将自己的版权资料放上去
QPL
QPL是The Qt Public License的简称,是挪威一家机构创设的。QPL许可证的基本要求是获得源代码、修改源代码,并可将修改从原始代码中分离出来;修改可以按照作者的意愿被组合到新版本中;二进制代码可以和原始代码同名,这一点对于动态连接库来说尤其重要;任何人都可以修正错误,这对于系统的发布者来说很关键;修改过的软件可以按照满足QPL许可证基本要求的任何开源软件许可证进行发布。
QNCL
QNCL许可证是Qt Non Commercial License的简称,是QPL许可证的“兄弟版”,就像GPL许可证与LGPL许可证的关系一样,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一些。在修改和发布方面的规定,QNCL许可证与QPL许可证是一样的,差异就在于软件的范围方面,或者说在连接方面。QNCL许可证规定“假如一个应用程序给你提供了一个入口,使你有权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功能开发程序、重复使用程序的某一部分或其他软件的某一部分,那么对该应用程序的使用视为是使用QNCL许可证下的软件的行为,该应用程序应受到QNCL许可证的约束”。QNCL许可证比QPL许可证更严格之处在于,QNCL许可证像GPL许可证那样,完全禁止根据本许可证得到的开放源码软件与其他非系统库函数连接的软件以其他许可方式一起发布。
Jabber
Jabber许可证的全称是Jabber Open Source License,由美国Jabber.Com, Inc.公司提供。Jabber许可证在源代码的复制、发行规定方面基本上和其他许可证没有什么特别,但有一些细节规定值得借鉴:可以将通过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该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以与该许可证的要求类似的、符合OSI认证的其他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方式发布。明确了需将源代码置于公众可以得到的状态的时间至少应为12个月。第三方对法定权利的声明。假如使用者发现通过本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应用程序接口中有一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应单独在源码的发布时冠以“LEGAL”为抬头的声明,写明知识产权权利要求的细节,提请源代码的接受者知道自己获得了哪些知识产权的授权,让源码的接受者知道如何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
Common
Common许可证的全称是Common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下,Common许可证还有一些细节性的规定值得参考: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Common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规定可以将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与其他类型的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代码结合,以新产品的形式发布,只要其中经该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及修改过的源代码能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即可。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明确了一个独立承担责任的原则,就是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这一条规定是比较特殊的,绝大多数开源软件许可证都不这么要求。
IBM
IBM许可证的全称是IBM Public License。在满足OSIA开源软件许可证认证标准的前提下,IBM许可证还有如下一些细节性规定:明确了专利授权。一般的开源软件都明确源代码的版权人将自己的修改权、复制权等版权权利向公众许可,但保留署名权,而IBM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还明确假如源代码中含有专利权,源代码专利权人将复制、使用的专有权利向公众许可。细化了该许可证终止的情形,包括不按该许可证的要求发布和使用源代码、发生专利侵权诉讼等。像Common许可证一样,IBM许可证也明确了独立承担责任原则,即假如按该许可证使用源代码的使用者将获得的源代码应用于商业使用,那么他就要对在商业应用中出现的、由于使用该源代码程序而产生的侵权诉讼承担完全责任
BSD开源协议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 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 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而很多的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GUN GPL
我们很熟悉的Linux就是采用了GPL。GPL协议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励代码重用的许可很不一样。GPL的出发点是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码的开源/免费使用,但不允许修改后和衍生的代 码做为闭源的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能用免费的各种linux,包括商业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种各样的由个人,组织,以及商 业软件公司开发的免费软件了。
GPL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只要在一个软件中使用(”使用”指类库引用,修改后的代码或者衍生代码)GPL 协议的产品,则该软件产品必须也采用GPL协议,既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协议的产品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使用没有任何问题, 还可以享受免费的优势。
由于GPL严格要求使用了GPL类库的软件产品必须使用GPL协议,对于使用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商业软件或者对代码有保密要求的部门就不适合集成/采用作为类库和二次开发的基础。
其它细节如再发布的时候需要伴随GPL协议等和BSD/Apache等类似。GUN LGPL LGPL 是GPL的一个为主要为类库使用设计的开源协议。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类库的的软件必须采用GPL协议不同。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 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LGPL协议。因 此LGPL协议的开源 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LGPL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识产权,避免有人利用开源代码复制并开发类似的产品。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MIT协议又称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最初由麻省理工学院开发。被授权人权利:
1、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
2、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被授权人义务: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