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教材审计2024-第二十二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第二十二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

道德属于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真诚与虚伪、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来衡量和评价人们的思想、行动。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每个行业都应制定和实施本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CPA]行业需要更高的道德水准,理由有三:其一,维护公众利益是行业的宗旨,这决定了行业的会员需要超越个人、客户或所在单位的利益和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恪守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履行好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客户、工作单位等所肩负的职责;其二,诚信是[CPA]行业核心价值之一,也是行业的立身之本,行业会员只有展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才能取信于社会公众;其三,[CPA]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其工作的技术复杂性决定了社会公众很难判断其执业质量,制定并贯彻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有助于社会公众增强对行业的信心。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社会诚信建设,更加深入地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中国[CPA]协会会员职业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维护职业形象中国[CPA]协会制定了《中国[CPA]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CPA]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以下统称“职业道德守则”)。中国[CPA]协会会员(包括[CPA]和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规定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会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并能够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解决职业道德问题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会员为实现执业目标,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则。与职业道德有关的基本原则包括诚信、客观公正、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保密、良好职业行为。

一、诚信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也就是说,一个人言行与内心思想一致,不虚假;能够履行与别人的约定而取得对方的信任。诚信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可信。

会员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沟通函件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存在下列问题,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

1.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

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而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可能会产生误导。

举例来说,在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中,下列事项可能会导致上述问题的出现:

1.引起重大风险的事项,如舞弊行为;

2.财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而客户未对此作出调整或反映;

3.导致在实施审计程序时出现重大困难的情况,例如,客户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CPA]难以作出结论性陈述;

4.与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规定的选择、应用和一致性相关的重大发现和问题,而客户未对此在其报告或申报资料中反映;

5.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未解决的重大审计差异。

会员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关联,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关联。在鉴证业务中,如果[CPA]依据职业准则的规定出具了恰当的业务报告(例如,在审计业务中出具恰当的[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则不被视为违反上述要求。

二、客观公正

客观,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考察,不添加个人的偏见。公正,是指公平、正直、不偏袒。客观公正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如果存在对[职业判断]产生过度不当影响的情形,会员不得从事与之相关的职业活动。

三、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不受外来力量控制、支配,按照一定之规行事。独立性原则通常是对[CPA]而不是非执业会员提出的要求。在执行鉴证业务时,[CPA]必须保持独立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者主要依赖[财务报表]判断投资风险,在投资机会中作出选择。如果[CPA]不能与客户保持独立性,而是存在经济利益、[密切关系],或屈从于[外在压力],就很难取信于社会公众。[CPA]的独立性包括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CPA]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本教材第二十三章将对此展开阐述。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审计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团队的独立性。

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贵

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要求会员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会员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会员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专业胜任能力可分为两个独立阶段:(1)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2)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会员应当持续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的发展,以保持专业胜任能力。持续职业发展能够使会员发展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使其能够胜任特定业务环境中的工作。

勤勉尽责,要求会员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职业准则的要求并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会员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在其授权下从事专业服务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在适当时,会员应当使客户、工作单位和专业服务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

五、保密

会员从事职业活动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为工作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信息保密的基础上遵循保密原则可以促进信息在会员与客户、会员与工作单位之间的自由传输。如果会员遵循保密原则,信息提供者通常可以放心地向会员提供其从事职业活动所需的信息,而不必担心该信息被其他方获知,这有利于会员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保密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保密。

根据该原则,会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警觉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包括在社会交往中无意中泄密的可能性,特别要警觉无意中向关系密切的商业伙伴或近亲属泄密的可能性,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对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内部的涉密信息保密:

3.对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保密;

4.对拟承接的客户、拟受雇的工作单位向其披露的涉密信息保密;

5.在未经客户、工作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其所获知的涉密信息,除非法律法规或职业准则规定会员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利或义务进行披露:

6.不得利用因职业关系而获知的涉密信息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7.不得在职业关系结束后利用或披露因该职业关系获知的涉密信息;

8.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下级员工以及为会员提供建议和帮助的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会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披露涉密信息:

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且取得客户或工作单位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3.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接受[CPA]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复其询问和调查;

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良好职业行为

会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如果某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职业道德守则的相关条款不一致,会员应当注意到这些差异。除非法律法规禁止,会员应当按照较为严格的规定执行。

会员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会员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1.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2.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他人的工作。

第二节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一、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内涵

实务中,会员会遇到的许多情形(如职业活动、利益和关系)都可能对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职业道德守则中,不可能对各式各样的情形予以逐一界定并给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因此,职业道德守则提出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以指导会员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履行维护公众利益的职责。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是指解决职业道德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用以指导会员:(1)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2)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3)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职业道德概念框架适用于各种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由于实务中的情形多种多样且层出不穷,职业道德守则不可能对所有情形都作出明确规定会员如果遇到职业道德守则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形,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各种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职业道德守则未明确禁止的情形就是允许的。

二、识别、评价和应对不利影响

会员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来识别、评价和应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一)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会员应当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通常来说,一种情形可能产生多种不利影响,一种不利影响也可能影响多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会员识别不利影响的前提是了解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了解可能损害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职业活动、利益和关系。

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可能产生于多种事实和情况,并且,因业务的性质和工作任务不同,产生的不利影响的类型也可能不同。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自身利益]、[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

1.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指由于某项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可能不当影响会员的判断或行为,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的不利影响;

2.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指会员在执行当前业务的过程中,其判断需要依赖其本人(或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以往执行业务时作出的判断或得出的结论,而该会员可能不恰当地评价这些以往的判断或结论,从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的不利影响;

3.因[过度推介]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指会员倾向客户或工作单位的立场,导致该会员的客观公正原则受到损害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4.因[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指会员由于与客户或工作单位存在长期或密切的关系,导致过于偏向他们的利益或过于认可他们的工作,从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的不利影响;

5.因[外在压力]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指会员迫于实际存在的或可感知到的压力,导致无法客观行事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如果识别出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会员应当评价该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是否处于可接受的水平。可接受的水平,是指会员针对识别出的不利影响实施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测试之后,很可能得出其行为并未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结论时该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所处的水平。在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会员应当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予以考虑,如果存在多项不利影响,应当将多项不利影响组合起来一并考虑。会员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价还受到专业服务性质和范围的影响。

(三)应对不利影响

如果会员确定识别出的不利影响超出可接受的水平,应当通过消除该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来予以应对。会员应当通过采取下列措施应对不利影响:

1.消除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包括利益或关系;

2.采取可行并有能力采取的防范措施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3.拒绝或终止特定的职业活动。

防范措施是指会员为了将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有效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而采取的行动,该行动可能是单项行动,也可能是一系列行动。防范措施随事实和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况,某些不利影响可能能够通过消除产生该不利影响的情形予以应对。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无法被消除,并且会员也无法通过采取防范措施将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此时,不利影响仅能够通过拒绝、终止特定的职业活动或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予以应对。

三、与[治理层]的沟通

会员在识别、评价和应对不利影响时,应当根据[职业判断],就有关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并确定与客户或工作单位治理结构中的哪些适当人员进行沟通。如果会员与[治理层]的下设组织(如审计委员会)或个人沟通,应当确定是否还需要与[治理层]整体进行沟通,以使[治理层]所有成员充分知情。

在确定具体沟通对象时,会员可能需要考虑下列事项:

1.具体情况的性质和重要程度;

2.拟沟通的事项。

如果会员与同时承担[管理层]职责和[治理层]职责的人员沟通,应当确保这种沟通能够向所有负有治理责任的人员充分传递应予沟通的内容。在某些情况下,[治理层]全部成员均参与管理。例如,在一家小企业中,仅有的一名业主管理该企业,并且没有其他人负有治理责任。在这些情况下,如果与同时承担[管理层]职责和[治理层]职责的人员沟通,可认为会员已满足与[治理层]沟通的要求。

第三节[CPA]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具体运用

本节阐述[CPA]在某些情形下如何具体应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

在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时,[CPA]并运用[职业判断],对新信息、事实和情况的变化保持警觉,以及实施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测试。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测试,是检验[CPA]得出的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的一种测试方法。具体来说是指[CPA]考虑:假设存在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了[CPA]于得出结论的时点可以了解到的所有具体事实和情况后,是否很可能得出与[CPA]相同的结论。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不一定是[CPA],但需要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以使其能够公正地了解和评价[CPA]结论的适当性。

一、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一)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举例说明,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CPA]在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3.[会计师事务所]以较低的报价获得新业务,而该报价过低,可能导致[CPA]难以按照适用的职业准则要求执行业务;

4.[CPA]与客户之间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

5.[CPA]能够接触到涉密信息,而该涉密信息可能被用于谋取个人私利;

6.[CPA]在评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以往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发现了重大错误

(二)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举例说明,因[自我评价]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CPA]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实施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2.[CPA]为客户编制用于生成有关记录的原始数据,而这些记录是鉴证业务的对象。

(三)因[过度推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举例说明,因[过度推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CPA]推介客户的产品、股份或其他利益;

2.当客户与第三方发生诉讼或纠纷时,[CPA]为该客户辩护;

3.[CPA]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影响某项法律法规的制定。

(四)因[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举例说明,因[密切关系]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鉴证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CPA]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

3.审计项目团队成员与审计客户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近亲属包括主要近亲属和其他近亲属。主要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是指所有审计项目组成员和[会计师事务所]中能够直接影响审计业务结果的其他人员,以及网络事务所中能够直接影响审计业务结果的所有人员。

(五)因[外在压力]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

举例说明,因[外在压力]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主要包括:

1.[CPA]因对专业事项持有不同意见而受到客户解除业务关系或被[会计师事务所]解雇的威胁:

2.由于客户对所沟通的事项更具有专长,[CPA]面临服从该客户判断的压力;

3.[CPA]被告知,除非其同意审计客户某项不恰当的会计处理,否则计划中的晋升諤櫥瞎燥瓴岔蘄玀瘤到臖克掬槜镀影响;

4.[CPA]接受了客户赠予的重要礼品,并被威胁将公开其收受礼品的事情。

二、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某些由法律法规、[CPA]协会或[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用于加强[CPA]职业道德的条件、政策和程序也可能有助于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这些条件、政策和程序也是在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需要考虑的因素。这些条件、政策和程序可以分为:(1)与客户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2)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

(一)与客户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

针对与客户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CPA]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价可能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1.客户是否属于审计客户,以及该客户是否属于[公众利益实体];

2.客户是否属于非审计的鉴证客户;

3.客户是否属于非鉴证客户:

4.客户是否要求由[管理层]以外的适当人员批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某项业务;

5.客户是否拥有具备足够经验和资历以及胜任能力的人员负责作出管理决策;

6.客户是否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以确保在招标非鉴证服务时作出客观选择;

7.客户是否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进行适当的监督和沟通。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

针对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经营环境相关的条件、政策和程序,[CPA]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价可能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

1.[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层是否重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并积极引导鉴证业务项目团队成员维护公众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对所有人员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实施监督;

3.[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建立与薪酬、业绩评价、纪律处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

4.[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对其过分依赖从某单一客户处取得收入的情况进行管理;

5.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项目合伙人]是否有权作出涉及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决策包括与向客户提供服务有关的决策;

6.[会计师事务所]对人员教育、培训和经验的要求:

7.[会计师事务所]用于解决内外部关注事项或投诉事项的流程。

三、应对不利影响

[CPA]应当运用判断,确定如何应对超出可接受水平的不利影响,包括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或者拒绝或终止特定的职业活动。

举例来说,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能够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包括:

1.向已承接的项目分配更多时间和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可能能够应对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2.由项目组以外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已执行的工作或在必要时提供建议,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产生的不利影响;

3.向鉴证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指派鉴证业务项目团队以外的其他合伙人和项目组,并确保鉴证业务项目组和非鉴证服务项目组分别向各自的业务主管报告工作,可能能够应对因[自我评价]、[过度推介]或[密切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4.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或重新执行业务的某些部分,可能能够应对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5.由不同项目组分别应对具有保密性质的事项,可能能够应对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CPA]应当就其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行动是否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形成总体结论。在形成总体结论时,[CPA]应当:

1.复核所作出的重大判断或得出的结论;

2.实施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测试。

四、利益冲突

(一)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

[CPA]不得因利益冲突损害其[职业判断]。利益冲突通常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对其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CPA]为两个或多个存在利益冲突的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CPA]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存在冲突,也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

1.向某一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服务,该客户拟收购[CPA]的某一审计客户,而[CPA]已在审计过程中获知了可能与该交易相关的涉密信息:

2.同时为两家客户提供建议,而这两家客户是收购同一家公司的竞争对手,并且[CPA]的建议可能涉及双方相互竞争的立场;

3.在同一项交易中同时向买卖双方提供服务;

4.同时为两方提供某项资产的估值服务,而这两方针对该资产处于对立状态:

5.针对同一事项同时代表两个客户,而这两个客户正处于法律纠纷中;

6.针对某项许可证协议,就应收的特许权使用费为许可证授予方出具鉴证报告,并同时向被许可方就应付金额提供建议;

7.建议客户投资一家企业,而[CPA]的主要近亲属在该企业拥有经济利益;

8.建议客户买入一项产品或服务,但同时与该产品或服务的潜在卖方订立佣金协议。

(二)识别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

承接新的客户、业务或发生商业关系前,[CPA]应当采取合理措施识别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因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这些措施应当包括识别所涉及的各方之间利益和关系的性质,以及所涉及的服务及其对相关各方的影响。在决定是否承接一项业务之前,以及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冲突识别流程可以帮助[CPA]采取合理措施识别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利益和关系。建立有效的冲突识别流程需要考虑下列因素:

1.所提供专业服务的性质:

2.[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3.客户群的规模和性质;

4.[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例如,分支机构的数量和位置分布。

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所提供服务的性质、利益和关系可能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CPA]应当对此类变化保持警觉。

(三)评价和应对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般来说,[CPA]提供的专业服务与产生利益冲突的事项之间关系越直接,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越有可能超出可接受的水平。

在评价因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CPA]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相关保密措施。当为针对某一特定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提供专业服务时,这些保密措施能够防止未经授权而披露涉密信息。这些措施可能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为特殊的职能部门或岗位设置单独的工作空间,作为防止泄露客户涉密信息的屏障;

2.限制访问客户文档的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和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

4.使用物理方式和电子方式对涉密信息采取隔离措施;

5.专门且明确的培训和沟通。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因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

1.由不同的项目组分别提供服务,并且这些项目组已被明确要求遵守涉及保密性的政策和程序;

2.由未参与提供服务或不受利益冲突影响的适当人员复核已执行的工作,以评估关键判断和结论是否适当。

在应对因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时,[CPA]应当根据利益冲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是否有必要向客户具体披露利益冲突的情况,并获取客户明确同意其可以承接或继续提供专业服务。在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具体披露并获取明确同意时,[CPA]需要考虑下列因素:

1.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

2.可能受到影响的各方;

3.可能产生的问题的性质;

4.特定事项以不可预期的方式发展的可能性

在评价和应对因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时,[CPA]应当对可能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保持警觉,包括在进行披露或在[会计师事务所]、网络内部分享相关信息以及寻求第三方指导时。

五、专业服务委托

(一)客户关系和业务的承接与保持

在接受客户关系前,[CPA]应当确定接受客户关系是否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如果[CPA]知悉客户存在某些问题,如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缺乏诚信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存在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或者客户的所有者、[管理层]或其从事的活动存在一些可疑事项,可能对诚信、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这些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CPA]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对客户及其所有者、[管理层]、[治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的了解;

2.客户对处理可疑事项的保证,诸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

如果项目组不具备或不能获得恰当执行业务所必需的胜任能力,将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这些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CPA]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CPA]对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复杂程度、业务具体要求,以及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的了解;

2.[CPA]对相关行业或业务对象的了解;

3.[CPA]拥有的与相关监管或报告要求有关的经验;

4.[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因白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1.分派足够的、具有必要胜任能力的项目组成员;

2.就执行业务的合理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3.在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

在连续业务中,[CPA]应当定期评价是否继续保持该业务。在承接某项业务之后,[CPA]可能发现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潜在不利影响,这种不利影响如果在承接之前知悉,将会导致[CPA]拒绝承接该项业务。例如,[CPA]可能发现客户实施不当的盈余管理,或者资产负债表中的估值不当,这些事项可能因[自身利益]对诚信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二)专业服务委托的变更

当[CPA]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当确定是否有理由拒绝承接该项业务

1.潜在客户要求其取代另一[CPA];

2.考虑以投标方式接替另一[CPA]执行的业务;

3.考虑执行某些工作作为对另一[CPA]工作的补充。

如果[CPA]并未知悉所有相关事实就承接业务,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客户要求[CPA]执行某些工作以作为对现任或[前任CPA]工作的补充,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CPA]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上述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1.要求现任或[前任CPA]提供其已知的信息,这些信息是指现任或[前任CPA]认为,拟接任[CPA]在作出是否承接业务的决定前需要了解的信息;

2.从其他渠道获取信息,例如通过向第三方进行询问,或者对客户的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实施背景调查。

在与现任或[前任CPA]沟通前,拟接任[CPA]通常需要征得客户同意,最好能够征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如果不能与现任或[前任CPA]沟通,拟接任[CPA]应当采取其他适当措施获取与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相关的信息。当被要求对拟接任[CPA]的沟通作出答复时,现任或[前任CPA]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事求是、清晰明了地提供相关信息。

现任或[前任CPA]需要遵循保密原则。现任或[前任CPA]是否可以或必须与拟接任[CPA]沟通客户的相关事务,取决于业务的性质、是否征得客户的同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

六、第二意见

[CPA]可能被要求就某实体或以其名义运用相关准则处理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情况提供第二意见,而这一实体并非[CPA]的现有客户。向非现有客户提供第二意见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其他原因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如果第二意见不是以现任或[前任CPA]所获得的相同事实为基础,或依据的证据不充分,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评价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应当考虑被要求提供第二意见的具体情形以及在运用[职业判断]时能够获得的所有事实和假设等相关因素。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此类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1.征得客户同意与现任或[前任CPA]沟通;

2.在与客户沟通中说明[CPA]发表专业意见的局限性;

3.向现任或[前任CPA]提供第二意见的副本。

如果要求提供第二意见的实体不允许与现任或[前任CPA]沟通,[CPA]应当决定是否提供第二意见。

七、收费

(一)收费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在确定收费时应当主要考虑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和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在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的前提下,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收费标准或日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

收费报价水平可能影响[CPA]按照职业准则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如果报价水平过低,以致[CPA]难以按照适用的职业准则执行业务,则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客户是否了解业务约定条款,特别是确定收费的基础以及[CPA]在此报价范围内所能提供的服务,以及收费水平是否已由独立第三方(如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收费报价明显低于[前任CPA]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应报价,[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遵守执业准则和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使工作质量不受损害,并使客户了解专业服务的范围和收费基础。

举例来说,应对此类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调整收费水平或业务范围、由适当复核人员复核已执行的工作。

(二)或有收费

除法律法规允许外,[CPA]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尽管某些非鉴证服务可以采用或有收费的形式,或有收费仍然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自身利益]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取决于下列因素:

1.业务的性质;

2.可能的收费金额区间;

3.确定收费的基础;

4.向报告的预期使用者披露[CPA]所执行的工作以及收费的基础;

5.[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6.是否由独立第三方复核交易和提供服务的结果;

7.收费水平是否已由独立第三方(如监管部门)作出规定。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上述因[自身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

1.由未参与提供非鉴证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CPA]已执行的工作;

2.预先就收费的基础与客户达成书面协议。

(三)介绍费或佣金

[CPA]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将因[自身利益]对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勒勉尽责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CPA]不得收取与客户相关的介绍费或佣金。

[CPA]为获得客户而支付业务介绍费,将因[自身利益]对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CPA]不得向客户或其他方支付业务介绍费。

八、利益诱惑(包括礼品和款待)

(一)一般规定

利益诱惑是指影响其他人员行为的物质、事件或行为,但利益诱惑并不一定具有不当影响该人员行为的意图。利益诱惑范围广泛,小到正常礼节性的交往,大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利益诱惑可能采取多种形式,例如:

1.礼品;

2.款待;

3.娱乐活动;

4.捐助;

5.意图建立友好关系;

6.工作岗位或其他商业机会

7.特殊待遇、权利或优先权。

[CPA]提供或接受利益诱惑,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可能对诚信、客观公正、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CPA]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此类不利影响。

(二)意图不当影响行为的利益诱惑

[CPA]不得提供或接受,或者授意他人提供或接受任何意图不当影响接受方或其他人员行为的利益诱惑,无论这种利益诱惑是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还是[CPA]认为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会视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

在确定是否存在或被认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时,[CPA]需要运用[职业判断]。[CPA]需要考虑下列因素:

1.利益诱惑的性质、频繁程度、价值和累积影响;

2.提供利益诱惑的时间,这一因素需要结合该利益诱惑可能影响的行动或决策来考虑:

3.利益诱惑是否符合具体情形下的惯例或习俗;

4.利益诱惑是否从属于专业服务,例如,提供或接受与商务会议有关的午餐;

5.所提供的利益诱惑是仅限于个别接受方还是可以提供给更为广泛的群体,更为广泛的群体可能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如其他客户或供应商;

6.提供或接受利益诱惑的人员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客户中担任的角色和职位;

7.[CPA]是否知悉或有理由相信接受该利益诱惑将违反客户的政策和程序;

8.提供利益诱惑的透明程度;

9.该利益诱惑是否由接受方要求或索取;

10.利益诱惑提供方以往的行为或声誉。

如果[CPA]知悉被提供的利益诱惑存在或被认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即使[CPA]拒绝接受利益诱惑,仍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上述不利影响:

1.就该利益诱惑的情况告知[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管理层]或客户[治理层]:

2.调整或终止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关系。

[CPA]应当对其近亲属向现有或潜在客户提供利益诱惑或者接受利益诱惑的情况保持警觉。如果[CPA]知悉其近亲属提供或接受某项利益诱惑,并认为该利益诱惑存在不当影响[CPA]或客户行为的意图,或者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会认为存在此类意图,则[CPA]应当建议该近亲属拒绝接受或不得提供此类利益诱惑。

(三)无不当影响行为意图的利益诱惑

如果[CPA]认为某项利益诱惑不存在不当影响接受方或其他人员行为的意图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可能因该利益诱惑产生的不利影响。即使[CPA]认为某项利益诱惑无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仍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在评价因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时,[CPA]需要考虑与上述在确定是否存在或被认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时相同的因素。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消除因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产生的不利影响:

1.拒绝接受或不提供利益诱惑;

2.将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责任移交给其他人员,前提是[CPA]没有理由相信该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将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1.就提供或接受利益诱惑的事情,与[会计师事务所]或客户的高级[管理层]保持信息对称;

2.在由[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层]或其他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合规性的人员监控的,或者由客户维护的记录中登记该利益诱惑;

3.针对提供利益诱惑的客户,由未参与提供专业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CPA]已执行的工作或作出的决策;

4.在接受利益诱惑之后将其捐赠给慈善机构,并向[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层]或提供利益诱惑的人员适当披露该项捐赠;

5.支付与所接受利益诱惑(如款待)同等价值的价款;

6.在收到利益诱惑(如礼品)后尽快将其返还给提供者

九、保管客户资产

除非法律法规允许或要求,并且满足相关条件,[CPA]不得提供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服务。保管客户资产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其他原因而对客观公正、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CPA]如果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遵守所有与保管资产和履行报告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2.将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与其个人或[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分开;

3.仅按照预定用途使用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4.随时准备向相关人员报告资产状况及产生的收入、红利或利得。

在承接某项业务时,对于可能涉及保管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CPA]应当询问资产的来源,并考虑应履行的相关法定义务。如果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来源于非法活动(如洗钱),[CPA]不得提供保管资产服务,并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应对此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十、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包括客户、客户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以及为客户工作或在客户指令下工作的人员有意或无意作出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疏漏或违法行为。

举例来说,主要涉及下列方面的法律法规:

1.舞弊、腐败和贿赂;

2.国家安全、洗钱和犯罪所得;

3.证券市场和交易;

4.银行业务、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

5.信息安全;

6.税务、社会保障;

7.环境保护;

8.公共健康与安全

[CPA]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知悉或怀疑客户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当[CPA]知悉或怀疑存在这种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诚信和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CPA]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此类不利影响。在应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CPA]的目标是:

1.遵循诚信和良好职业行为原则;

2.通过提醒客户的[管理层]或[治理层] (如适用),使其能够纠正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减轻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或者阻止尚未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3.采取有助于维护公众利益的进一步措施。

如果[CPA]知悉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为确保及时采取行动,[CPA]应当同时考虑下列事项:

1.该行为的性质;

2.该行为可能对客户、投资者、债权人、员工或社会公众利益造成的损害。

在了解和应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时,[CPA]需要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CPA]可以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向[会计师事务所]、网络事务所或专业机构的其他人员或者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如果[CPA]识别出或怀疑存在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与适当级别的[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这种沟通也可能能够促使[管理层]或[治理层]对该事项展开调查。[CPA]应当根据[管理层]和[治理层]的应对,确定是否需要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目的而采取进一步行动。[CPA]可以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包括:

1.向适当机构报告该事项,即使法律法规没有要求进行报告;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第四节非执业会员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运用

一、基本要求

非执业会员是指加人中国[CPA]协会,除执业[CPA]以外的其他个人会员,非执业会员在从事专业服务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CPA]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公众利益。投资者、债权人、工作单位、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都可能依赖非执业会员的工作。非执业会员可能负责编报财务信息或其他方面的信息,供工作单位或第三方使用,也可能负责从事有效的财务管理工作或就企业各种与经营相关的事项提供合理建议。

非执业会员可能是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正式或非正式员工,如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志愿者等。非执业会员与工作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形式不影响其应承担的职业道德责任。

非执业会员有责任促进所在工作单位实现其合法的目标。非执业会员的职位越高越能够获取更多的信息,也越有机会和能力影响工作单位其他人员制定的政策、作出的决策和采取的行动。处于相关职位的非执业会员应当在工作单位中倡导以道德为基础的文化,例如,实施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制定和实施道德行为监督和举报政策、制定和实施旨在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策和程序等。

二、识别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不利影响

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自身利益]、[自我评价]、[过度推介]、[密切关系]和[外在压力]。

下列事项可能因[自身利益]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非执业会员在工作单位中拥有经济利益,或者接受工作单位的贷款或担保;

2.非执业会员参与工作单位的激励性薪酬计划;

3.非执业会员有能力将工作单位资产挪为私用;

4.非执业会员接受工作单位供应商提供的礼品或款待。

下列事项可能因[自我评价]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非执业会员负责设计和运行工作单位的[内部控制],又对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2.非执业会员负责工作单位的会计处理,又执行内部审计工作;

3.非执业会员对收购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后,又确定该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下列事项可能因[过度推介]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非执业会员以虚假或误导性的方式宣传工作单位的形象或立场;

2.非执业会员以虚假或误导性的方式推介工作单位的股份、产品或服务;

3.非执业会员有机会操纵招股说明书上的信息以帮助工作单位融资。

在促进工作单位实现合法目标的过程中,非执业会员可以宣传工作单位的立场。只要其作出的陈述没有错误,也不具有误导性,通常不会因[过度推介]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下列事项可能因[密切关系]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非执业会员负责工作单位的财务报告,而在同一单位工作的近亲属可以作出影响财务报告的决策;

2.非执业会员与工作单位中能够影响经营决策的人员存在长期业务交往;

3.非执业会员接受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礼品或款待。

下列事项可能因[外在压力]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当工作单位与非执业会员或其近亲属在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等方面存在分歧时,非执业会员或近亲属受到解聘或更换职位的威胁:

2.上级主管试图影响非执业会员的决策过程。

三、评价和应对不利影响

非执业会员对不利影响严重程度的评价可能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

1.非执业会员所从事职业活动的性质和范围:

2.非执业会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环境和经营环境。

其中,与非执业会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环境和经营环境有关的因素主要包括

1.领导层强调道德行为的[重要性],并期望员工以符合道德标准的方式行事:

2.制定政策和程序,授权并鼓励员工就其关心的道德问题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而不必担心受到惩罚;

3.制定政策和程序用于监控员工绩效的质量;

4.建立工作单位的组织监督体系或其他监督结构以及强有力的[内部控制]:

5.招聘程序强调雇用高素质、具有胜任能力人员的[重要性];

6.向所有员工及时传达工作单位的政策、程序及其变化情况,并就这些政策和程序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教育;

7.制定与职业道德和行为守则相关的政策。

当非执业会员认为工作单位的其他人员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时可以考虑征询法律意见。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非执业会员无法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可能需要考虑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

四、利益冲突

非执业会员不得因利益冲突损害其[职业判断]。利益冲突可能对客观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对其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利益冲突可能产生于下列情形:

1.同时在两家单位担任[管理层]或[治理层]职位,从其中一家单位获取的涉密信息可能被非执业会员用来对另一家单位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2.同时为合伙企业的两个合伙人提供专业服务,而双方均聘请非执业会员协助其解除合伙关系;

3.为工作单位中正在寻求执行[管理层]收购的某些[管理层]成员编制财务信息;

4.负责为工作单位选择供应商,而非执业会员的主要近亲属有可能从该交易中获得经济利益;

5.在工作单位中担任[治理层]职务,负责审批公司的特定投资事项,而其中的某项投资将为非执业会员本人或其主要近亲属的投资组合带来增值。

非执业会员应当采用合理措施识别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进而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这些措施应当可以识别下列事项:

1.所涉各方之间相关利益和关系的性质;

2.所涉及的职业活动及其对相关方的影响。

在实施职业活动时,活动、利益和关系的性质可能随时间而发生变化,非执业会员应当对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变化保持警觉。

一般来说,非执业会员的职业活动与产生利益冲突的事项之间关系越直接,不利影响超出可接受水平的可能性越大。

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退出与导致利益冲突的事项相关的决策制定流程,可能能够消除由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

2.对某些责任和义务进行重新规划或分离,可能能够将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3.进行适当的监督,例如,在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的监督下行事,可能能够将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当非执业会员遇到利益冲突时,通常有必要执行下列工作:

1.向相关方(包括工作单位中受冲突影响的适当层级的人员)披露利益冲突的性质以及如何应对利益冲突产生的不利影响;

2.如果已采取防范措施应对不利影响,非执业会员需要在征得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从事职业活动。

在应对利益冲突时,非执业会员可以向工作单位内部或其他人员(如专业机构、法律顾问或其他会计人员)寻求指导。当在工作单位内部进行披露、信息共享或寻求第三方指导时,非执业会员需要遵循保密原则。

五、信息的编制和列报

信息的编制和列报包括信息的记录、维护和批准。非执业会员编制和列报的信息通常用于协助利益相关方了解和评价工作单位的各方面现状并作出相关的决策。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公开发布的信息,也可能包括仅供内部使用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

非执业会员编制和列报信息,可能因[自身利益]、[外在压力]或其他原因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非执业会员在编制和列报信息时,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和列报信息(如适用);

2.编制和列报信息的方式不得误导或者不当影响合同或监管结果;

3.运用[职业判断],以在所有重大方面准确、完整地反映事实,清楚地描述交易、活动的真实性质,及时并恰当地分类和记录信息;

4.不得遗漏任何内容以使信息存在误导性,不得不当影响合同或监管结果。

非执业会员在运用[职业判断]编制和列报信息时,可能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非执业会员在运用自由裁量权时不得有意误导他人或者不当影响合同或监管结果。

举例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自由裁量权可能被滥用以误导他人或者不当影响合同或监管结果:

1.作出估计,例如,利用公允价值会计估计粉饰损益;

2.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所允许采用的多项会计政策或方法中进行选择或更改,例如,针对长期合同,随意选择或更改会计政策以粉饰损益;

3.确定交易的时间安排,例如,在接近期末时进行资产销售以实施误导;

4.确定交易的结构,例如,安排融资交易的结构,以歪曲资产、负债或现金流量的分类;

5.选择性披露,例如,遗漏或模糊披露与财务或经营风险相关的信息以实施误导。

当非执业会员知悉或有理由相信与其相关的信息存在误导时,应当采取适当行动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

1.非执业会员与其所在工作单位的上级,或者适当级别的[管理层]或[治理层],沟通关于信息存在误导的疑虑,并要求此类人员采取适当行动解决这一问题,如对信息作出更正,在信息已向预期使用者披露的情况下,告知使用者对信息的更正情况;

2.就工作单位内部处理此类问题的政策和程序(如职业道德政策或警示政策)进行咨询。

如果非执业会员认为工作单位未采取适当的行动,并且有理由相信信息仍然存在误导,则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非执业会员可以采取下列行动:

1.向相关专业机构、工作单位内部或外部审计人员、法律顾问咨询;

2.确定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包括信息使用者)或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的要求。

如果非执业会员确定工作单位未采取适当的行动,并且有理由相信信息仍然存在误导,应当避免与该信息发生或保持关联。在这种情况下,非执业会员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可能是适当的。

六、专业知识和技能

非执业会员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只有在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足够的技能和经验后,才能承担相应的重要工作。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非执业会员不得夸大其专业知识水平或工作经验,以故意误导工作单位。

如果非执业会员存在下列情况,可能因[自身利益]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缺乏足够的时间完成相关职责;

2.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或范围受到限制;

3.缺乏应有的经验、培训或教育;

4.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资源。

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非执业会员与其他人员合作的程度;

2.非执业会员在工作单位中的资历;

3.非执业会员的工作接受督导和复核的程度。

非执业会员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举例来说,防范措施可能包括:

1.获得具有所需专长的人员的帮助或培训:

2.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履行相关职责。

如果非执业会员认为没有防范措施可以应对不利影响,应当确定是否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如果非执业会员认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是适当的,应当沟通相关原因。

七、与财务报告和决策相关的经济利益、薪酬和激励

非执业会员不得操纵信息或利用涉密信息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

举例来说,当非执业会员及其近亲属存在下列情况时,可能因[自身利益]对客观公正保密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1.有动机和机会通过操纵信息影响价格从而获益;

2.在工作单位中拥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该经济利益的价值可能直接受非执业会员决策的影响;

3.有资格获得与利润挂钩的奖金,该奖金的价值可能直接受非执业会员决策的影响;

4.直接或间接持有工作单位的现在可行权或未来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价值可能受非执业会员所作决策的影响;

5.参与工作单位的激励性薪酬方案,该方案以达到特定目标或实现股份价值最大化为目的。

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经济利益对非执业会员及其近亲属个人而言的重要程度;

2.工作单位是否制定了政策和程序,规定由独立于[管理层]的委员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式及其水平:

3.是否存在内部政策,要求向[治理层]披露所有相关利益以及所有相关股票的行权或交易计划;

4.是否存在专门用于处理产生经济利益的问题的内外部审计程序。

八、利益诱惑(包括礼品与款待)

非执业会员提供或接受利益诱惑,可能会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尤其可能对诚信、客观公正、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非执业会员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此类不利影响。

非执业会员不得提供或接受,或者授意他人提供或接受任何意图不当影响接受方或其他人员行为的利益诱惑,无论这种利益诱惑是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还是非执业会员认为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会视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

如果非执业会员知悉被提供的利益诱惑可能存在或被认为存在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即使拒绝接受利益诱惑,仍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应对该类不利影响:

1.就该利益诱惑的相关情况告知非执业会员所在单位或提供方所在工作单位的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

2.调整或终止与提供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即使非执业会员认为某项利益诱惑无不当影响行为的意图,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仍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消除因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产生的不利影响:

1.拒绝接受或提供利益诱惑;

2.将涉及交易对方的业务决策责任移交给其他人员,并且非执业会员没有理由相信该人员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举例来说,下列防范措施可能能够将因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1.就提供或接受利益诱惑的事情,与非执业会员或交易对方工作单位的高级[管理层]或[治理层]保持信息对称;

2.在由非执业会员所在工作单位或交易对方工作单位维护的记录中登记该利益诱惑;

3.针对向非执业会员提供利益诱惑的个人或组织,由未参与提供专业服务的适当复核人员复核非执业会员已执行的工作或作出的决策;

4.在接受利益诱惑之后将其捐赠给慈善机构并披露该事项,如向工作单位的[治理层]或提供利益诱惑的人员披露该项捐赠;

5.支付与所接受利益诱惑(如款待)同等价值的价款:

6.在收到利益诱惑(如礼品)后尽快将其返还给提供者,

如果非执业会员知悉其近亲属提供或接受某项利益诱惑,并认为该利益诱惑可能存在不当影响非执业会员或交易对方行为的意图,或者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很可能会认为存在此类意图,则非执业会员应当建议该近亲属拒绝提供或接受此类利益诱惑

九、应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非执业会员在实施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知悉或怀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当非执业会员知悉或怀疑存在这种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可能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诚信和良好职业行为原则产生不利影响。非执业会员应当运用职业道德概念框架识别、评价和应对此类不利影响。

如果非执业会员所在工作单位建立了用于处理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策和程序,非执业会员在确定如何应对此类行为时,应当考虑这些政策和程序的要求。

处于高级职位的非执业会员与工作单位的其他非执业会员相比,在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采取符合公众利益的措施方面,通常被赋予更高的期望,这是由高级非执业会员在工作单位内的职责、地位和影响力决定的。

如果高级非执业会员识别出或怀疑存在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1.与[治理层]沟通该事项;

2.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要求向适当机构报告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法律法规;

3.纠正或减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者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后果;

4.设法阻止尚未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如果其他非执业会员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知悉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信息,其他非执业会员可以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向工作单位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机构的人员进行咨询。如果其他非执业会员识别出或怀疑存在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当告知其直接上级,以使其能够采取适当行动。如果该直接上级可能涉及该事项中,则应当告知工作单位内更高一级的机构或向适当机构报告。

十、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压力

非执业会员可能面临使其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压力,例如,面临某种[外在压力],使其在实施职业活动时违反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这种压力可能是明显的,也可能是隐含的。压力可能来自于工作单位内部同事或上级,外部人员或组织以及内外部的目标和预期。

举例来说,可能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产生不利影响的压力主要来自于下列方面:

1.与利益冲突相关的压力;

2.影响信息的编制和列报的压力;

3.在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或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下执业的压力;

4.与经济利益有关的压力;

5.与利益诱惑有关的压力;

6.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相关的压力。

在遵循保密原则的前提下,非执业会员可以向其他人员咨询、沟通产生压力的情形,可能有助于其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如果对非执业会员某些职责和责任进行调整或分离,使其可以不再与施加压力的个人或实体有关联,可能能够消除因压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End

posted @ 2024-06-03 09:32  BIT祝威  阅读(2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