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教材会计2024-16-所有者权益

第十六章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实收资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我国允许企业折价发行股票。

二、实收资本增减变动的会计处理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一)实收资本增加的会计处理

1.企业增加资本的一般途径

2.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股票股利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

4.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行权

(二)实收资本减少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其他权益工具

一、其他权益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二、科目设置

(1)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

“应付债券”科目应当按照发行的金融工具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并在各类工具中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需要拆分且形成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应将拆分的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在“衍生工具”科目核算。

(2)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设置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行方的账务处理

(1)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余成本计量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

(2)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

发行方应根据经批准的股利分配方案,按分配给金融工具持有者的股利金额,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

(3)发行方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

(5)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应当于重分类日,按该工具的账面价值,借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按该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该工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then留存收益)。发行方以重分类日计算的实际利率作为应付债券后续计量利息调整等的基础。

因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导致原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重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应于重分类日按金融负债的面值,借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科目,按利息调整余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科目,按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债转股(转)】

(二)投资方的账务处理

例如,对于发行方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方通常应当将其归类为权益工具投资

第三节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及留存收益

一、资本公积确认与计量

(一)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会计处理

1.资本溢价

2.股本溢价

(二)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增资本的会计处理

二、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与计量及会计处理

(一)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益的金融负债,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即当该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终止确认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得重分类进损益;

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

(1)符合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的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他债权投资”】当该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的,或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按规定可以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的部分。

(3)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分担的金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其会计处理为: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待该项股权投资处置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4)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非转投】

企业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该项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同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贷记“其他综合收益”科目。【非转投】

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因转换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应转入当期损益。

(5)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按照外币折算的要求,企业在处置境外经营的当期,将已列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中与该境外经营相关部分,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如果是部分处置境外经营,应当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三、留存收益

(一)盈余公积

1.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任意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尚未弥补的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积金(指法定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2.盈余公积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二)未分配利润

End

posted @ 2024-05-09 11:30  BIT祝威  阅读(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