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租赁筹资

第一编 财务管理

第九章 长期筹资

第四节 租赁筹资

一、租赁的概念及原因★

租赁,是指在一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一)租赁的概念

1. 租赁的当事人

详细介绍

租赁合约的当事人至少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出租人是租赁资产的所有者,承租人是租赁资产的使用者。
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租赁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 (1)直接租赁。该种租赁是指出租人(租赁企业或生产厂商)直接向承租人提供租赁资产的租赁形式。直接租赁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

  • (2)杠杆租赁。该种租赁是有贷款者参与的一种租赁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出租人引入资产时只支付引入所需款项(如购买资产的货款)的一部分(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款项则以引入的资产或出租权等为抵押,向另外的贷款者借入;资产出租后,出租人以收取的租金向贷款者还贷。这样,出租人利用自己的少量资金就推动了大额的租赁业务,故称为杠杆租赁。对承租人(企业)来说,杠杆租赁和直接租赁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向出租人租入资产;而对出租人而言,其身份则有了变化,既是资产的出租者,同时又是款项的借入者。因此杠杆租赁是一种涉及三方关系人的租赁形式。

  • (3)售后租回。该种租赁是指承租人先将某资产卖给出租人,再将该资产租回的一种租赁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承租人一方面通过出售资产获得了现金;另一方面又通过租赁满足了对资产的需要,而租赁费却可以分期支付。

2. 租赁资产

详细介绍

租赁合约涉及的资产称为租赁资产。早期租赁涉及的资产主要是土地和建筑物,20世纪50年代以后各种资产都进入了租赁领域,大到一个工厂,小到一部电话。企业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资产,既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其所有权,也可以通过租赁取得其使用权,它们都可以达到使用资产的目的。

3. 租赁期

详细介绍

租赁期是指租赁开始日至终止日的时间。根据租赁期的长短分为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的时间明显少于租赁资产的经济寿命,而长期租赁的时间接近租赁资产的经济寿命。

4. 租赁费用

详细介绍

租赁的基本特征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承诺提供一系列的现金支付。租赁费用的报价形式和支付形式双方可以灵活安排,是协商一致的产物,没有统一的标准。
租赁费用的经济内容包括出租人的全部出租成本和利润。出租成本包括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营业成本以及相关的利息。如果出租人收取的租赁费用超过其成本,剩余部分则成为利润。
租赁费用的报价形式有三种:

  • (1)合同分别约定租赁费、利息和手续费。例如,租赁资产购置成本100万元,分10年偿付,每年租赁费10万元,在租赁开始日首付;尚未偿还的租赁资产购置成本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在租赁期内每年年初(或年末)支付;租赁手续费10万元,在租赁开始日一次付清。

  • (2)合同分别约定租赁费和手续费。如上例,租赁费136万元,分10年支付,每年13.6万元,在租赁开始日首付;租赁手续费10万元,在租赁开始日一次付清。

  • (3)合同只约定一项综合租赁费,没有分项的价格。如上例,租赁费149万元,分10年支付,每年14.9万元,在租赁开始日首付。

租赁费的支付形式也存在多样性。典型的租赁费支付形式是预付年金,即分期(年、半年、季度、月或日等)的期初等额系列付款。经过协商,也可以在每期期末支付租赁费,或者各期的支付额不等。利息支付可以各期等额支付,也可以根据各期期初负债余额计算并支付。手续费可以在租赁开始日一次支付,也可以分期等额支付。通常,租赁合约规定每月或每半年支付一笔等额的租赁费,第一笔租赁费大多在签约时就要支付,也有在每期期末支付的情况。有时候,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也可以适当调整每期的支付额,例如,设备使用的第一年需要进行复杂的调试,则可能在租赁的第一年安排较低的租赁费,甚至约定免租期。
根据全部租赁费是否超过资产的成本,租赁分为不完全补偿租赁和完全补偿租赁。不完全补偿租赁,是指租赁费不足以补偿租赁资产的全部成本的租赁。完全补偿租赁,是指租赁费超过资产全部成本的租赁。

5. 租赁的撤销

详细介绍

根据租赁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分为可以撤销租赁和不可撤销租赁。可以撤销租赁是指合同中注明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的租赁。通常,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额。不可撤销租赁是指在合同到期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的租赁。如果经出租人同意或者承租人支付一笔足够大的额外款项从而得到对方认可,不可撤销租赁也可以提前终止。

6. 租赁资产的维修

详细介绍

根据出租人是否负责租赁资产的维护(维修、保险和财产税等)分为毛租赁和净租赁。毛租赁是指由出租人负责资产维护的租赁。净租赁是指由承租人负责资产维修的租赁。租赁资产的维修,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个维修合同,与租赁合同分开处理。

(二)租赁的原因

1. 节税

详细介绍

如果承租方的有效税率高于出租方,通过租赁可以节税。即资产的使用者如处于较高税率级别,在购买方式下它从折旧中获得的抵税利益较少;在租赁方式下可获得较多的抵税利益。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承租方和出租方分享税率差别引起的减税,会使资产使用者倾向于采用租赁方式。
如果资本市场的效率较高,等风险投资机会的筹资成本相差无几,租赁公司在这方面并不比承租人占有多少优势。如果不能取得税收的好处,大部分长期租赁在经济上都难以成立。如果双方的实际税率相等,承租人可以直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借款,没有必要转手租赁公司筹资,增加无用的交易成本。
节税是长期租赁存在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所得税制度,长期租赁可能无法存在。在一定程度上说,租赁是所得税制度的产物。所得税制度的调整,往往会促进或抑制某些租赁业务的发展。

2. 降低交易成本

详细介绍

租赁公司可以大批量购置某种资产,从而获得价格优惠。对于租赁资产的维修,租赁公司可能更内行或者更有效率。对于旧资产的处置,租赁公司更有经验。交易成本的差别是短期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我国的资本市场存在某些缺陷,利率市场化不充分。租赁公司由于信用、规模和其他原因,融资成本往往比承租人低。这也是租赁存在的原因之一。,尤其表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比较高或者不能迅速借到款项,会倾向于采用租赁融资。

3. 减少不确定性

详细介绍

租赁的风险主要与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余值有关。承租人不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不承担与此有关的风险。资产使用者如果自行购置,他就必须承担该项风险。
一般认为,不同公司对于风险的偏好有差别。规模较小或新成立的公司,公司的总风险较大,希望尽可能降低风险,较倾向于租赁。蓝筹公司有能力承担资产余值风险,更偏好自行购置。

二、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一)租赁的会计处理

详细介绍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
出租人租赁仍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一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应当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应当将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由于本章阐述的是长期筹资,故下文仅从承租人角度探讨租赁问题。

1. 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详细介绍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即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即仅与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等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其他租赁

详细介绍

对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其中,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由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予以担保的部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如佣金、印花税等。无论是否实际取得租赁都会发生的支出,不属于初始直接费用,例如为评估是否签订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法律费用等,此类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周期性利率,是指承租人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承租人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承租人应当参照固定资产折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二)租赁的税务处理

详细介绍

新租赁准则将原租赁准则下承租人的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方式进行了统一,即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这种处理充分考虑了分期支付租金的货币时间价值。而税法通常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仅按照实际支付款项作为计税基础。
我国的所得税法没有关于租赁分类的条款,但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这一规定被理解为:税法没有规定租赁的分类标准,可以采用会计准则对租赁的分类和确认标准;税收法规规定了租赁资产的计税基础和扣除时间,并且与会计准则不一致,应遵循税收法规。
我国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人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此外还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其中,金融企业包括从事租赁等业务的专业和综合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务管理主要关注估值。由于税法的相关规定将影响税后现金流量,故财务管理将采用税法的角度而不是会计的角度看待租赁问题。

三、租赁的决策分析★★★

详细介绍

租赁的经济、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世界各国对租赁的理解不尽相同,同一国家的合同法、税法和会计准则等对于租赁的规定也存在某些差别。实务中租赁合同种类繁多,分析模型专业且复杂。基于本教材的目的,不对这些复杂问题展开讨论,只简单介绍租赁分析的基本原理。
财务管理主要从承租人的筹资角度研究租赁(出租人是从投资角度研究租赁),将租赁视为一种筹资方式。如果租赁筹资比其他筹资方式更有利,则应优先考虑租赁筹资。

1. 租赁分析的主要程序

租赁分析的主要程序
  • (1)分析是否应该取得一项资产。这是租赁分析的前置程序。承租人在决定是否租赁一项资产之前,先要判断该项资产是否值得投资。这一决策通过常规的资本预算程序完成。通常,确信投资于该资产有正的净现值之后才会考虑如何筹资问题。

  • (2)分析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用于该项资产投资。通常,运行良好的公司没有足够的多余现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需要为新的项目筹资。

  • (3)分析可供选择的筹资途径。筹资的途径包括借款和发行新股等。租赁是可供选择的筹资途径之一。租赁和借款对于资本结构的影响类似,1元的租赁等于1元的借款。如果公司拟通过借款筹资,就应分析借款和租赁哪个更有利。

  • (4)利用租赁分析模型计算租赁净现值。根据财务的基本原理,为获得同一资产的两个方案,现金流出的现值较小的方案是好方案。如果租赁方式取得资产的现金流出的总现值小于借款筹资,则租赁有利于增加股东财富。因此,租赁分析的基本模型如下:

\[租赁净现值=租赁的现金流量总现值-借款购买的现金流量总现值 \]

应用该模型的主要问题是预计现金流量和估计折现率。预计现金流量包括:①预计借款筹资购置资产的现金流量;②与可供选择的出租人讨论租赁方案;③判断租赁的税务性质;④预计租赁方案的现金流量。估计折现率是个有争议的复杂问题,实务中大多采用简单的解决办法,即采用有担保债券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它比无风险利率稍微高一点。

  • (5)根据租赁净现值以及其他非计量因素,决定是否选择租赁。

【例9-9】A公司是一个制造企业,为增加产品产量决定添置一台设备,预计该设备将使用4年。公司正在研究是通过自行购置还是租赁取得该设备。有关资料如下:

(1)如果自行购置该设备,预计购置成本100万元。税法折旧年限为5年,折旧期满时预计净残值率为5%,直线法计提折旧。4年后该设备的变现价值预计为30万元。设备维护费用(保险、保养、修理等)预计每年1万元,假设发生在每年年末。

(2)B租赁公司可提供该设备的租赁服务,租赁期4年,年租赁费20万元,在年初支付。租赁公司负责设备的维护,不再另外收取费用。租赁期内不得撤租,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不转让。

(3)A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税后借款(有担保)利率为8%。

根据上述资料进行的決策分析如表9-6所示。

image

有关项目说明如下:

  • (1)租赁方案。
    ①判断租赁的税务性质。该合同不属于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货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符合融资租赁的认定标准,租赁费用每年20万元,不可在税前扣除
    ②租赁资产的计税基础。由于合同约定了承租人的付款总额,租赁费是取得租赁资产的成本,全部构成其计税基础:
    租赁资产的计税基础=20x4=80(万元)
    ③折旧抵税。按同类周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费:
    租赁资产的年折旧额=80x(1-5%)/5=15.2(万元)
    每年折旧抵税=15.2x25%=3.8(万元)
    ④期末资产变现。该设备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所有权不转让:
    期末资产变现流入=0(万元)
    期末资产账面价值=80-15.2x4=19.2(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损失=19.2-0=19.2(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损失减税=19.2x25%=4.8(万元)
    ⑤各年现金流量。
    第1年年初(第0年年末)现金流量=-20(万元)
    第1年至第3年年末现金流量=-20+3.8=-16.20(万元)
    第4年年末现金流量=3.8+4.8=8.6(万元)
    ⑥租赁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20-16.20×2.5771+8.60×0.7350=-55.43(万元)

  • (2)购买方案。
    ①购置设备。
    第1年年初购置设备=100(万元)
    ②折旧抵税。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费:
    购买资产的年折旧额=100x(1-5%)+5=19(万元)
    每年折旧抵税=19x25%=4.75(万元)
    ③税后维修费用。
    每年年末税后维修费用=1×(1-25%)=0.75(万元)
    ④期末资产变现。
    期末资产变现流入=30(万元)
    期末资产账面价值=100-19x4=24(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利得=30-24=6(万元)
    期末资产变现利得缴税=6x25%=1.5(万元)
    ⑤各年现金流量。
    第1年年初(第0年年末)现金流量=-100(万元)
    第1年至第3年年末现金流量=4.75-0.75=4(万元)
    第4年年末现金流量=4.75-0.75+30-1.5=32.5(万元)
    ⑥购买方案现金流量总现值=-100+4×2.5771+32.5×0.7350=-65.80(万元)

  • (3)租赁方案相对购买方案的净现值。
    租赁方案相对购买方案的净现值=-55.43-(-65.80)=10.37(万元)
    本例中,采用租赁方案更有利。

2. 租赁分析的折现率

计算租赁净现值使用什么折现率,是个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原则上说,折现率应当体现现金流量的风险,租赁涉及的各种现金流量风险并不同,应当使用不同的折现率。

详细介绍
  • (1)租赁费的折现率。租赁费定期支付,类似债券的还本付息,折现率应采用类似债务的利率。租赁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如果承租人不能按时支付租赁费,出租人可以收回租赁资产,所以承租人必然尽力按时支付租赁费,租赁费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很低。租赁资产就是租赁筹资的担保物,租赁费现金流量和有担保借款在经济上是等价的。因此,租赁费现金流量的折现率应采用有担保债券的利率,它比无风险利率稍高一些。

  • (2)折旧抵税额的折现率。使用折旧额乘以所得税税率计算折旧抵税额,隐含了一个假设,就是全部折旧抵税额均有足够的应税所得用于抵税,并且公司适用的税率将来不会变化。实际上经营总有不确定性,有些公司的盈利水平很低,没有足够的应税所得用于折旧抵税,适用税率也可能有变化。因此,折旧抵税额的风险比租赁费大一些,折现率也应高一些。

  • (3)期末资产余值的折现率。通常认为,持有资产的经营风险大于借款的风险,因此期末资产余值的折现率要比借款利率高。多数人认为,资产余值应使用项目的必要报酬率即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

对每一种现金流量使用不同的折现率,会提高分析的合理性,也会增加其复杂性。除非租赁涉及的金额巨大,在实务中的惯例是采用简单的办法,就是统一使用有担保债券的利率作为折现率。与此同时,对于折旧抵税额和期末资产余值进行比较谨慎的估计,即根据风险大小适当调整预计现金流量。

3. 租赁决策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详细介绍

在前面的租赁分析中,我们把资产的投资决策和筹资决策分开考虑,并假设该项投资本身有正的净现值。这种做法通常是可行的,但有时并不全面。
有时一个投资项目按常规筹资有负的净现值,如果租赁的价值较大,抵补常规分析负的净现值后还有剩余,则采用租赁筹资可能使该项目具有投资价值。经过租赁净现值调整的项目净现值,称为调整净现值。

\[项目的调整净现值=项目的常规净现值+租赁净现值 \]

四、售后租回★

详细介绍

售后租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在售后租回方式下,卖主同时是承租人,买主同时是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资金,在出售时可取得资产全部价款的现金,而租金则分期支付;而资产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找到了一个风险小、回报有保障的投资机会。

(一)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详细介绍

当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时,如果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已经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则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交易;如果承租人未能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那么即便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粗人之前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有权,该交易也不属于售后租回交易。

1.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买方兼出租人对资产购买和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
(1)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
(2)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筹资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二者中较易确定者进行:
(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
(2)合同付款额的现值与按市场租金计算的付款额的现值的差异。

2.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买方兼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

(二)售后租回的税务处理

详细介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是指承租方以筹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融资性售后租回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如前所述,财务管理从估值角度出发,关注的是税后现金流量,故将采用税法的角度而不是会计的角度看待售后租回。其中,税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税收法律、法规处理,未规定的按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处理。

End

posted @ 2023-06-21 20:48  BIT祝威  阅读(14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