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的关系
什么是对象?
“万物皆对象”,通俗说:只要是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对象。
举例:人、手机、电脑、汽车、飞机等等,我们所看到的实物都可以称做对象。
什么是类?
“对事物的描述”,确定对象将会拥有的特征(属性)和行为(方法),它不是具体客观存在的东西。
举例:身高180cm,会做饭,会打篮球,有车有房有存款,对人体贴的30岁以下的男生。
我们可以把上面这个条件称作“类”,满足这个条件的男生就是具体的对象。
类的特点:
1.类是对象的类型;
2.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一组对象集合(一个类可对应多个 对象);
对象的属性:
就是对象具备的各种特征,比如上面条件中的“身高180cm,性别男生”,这就是对象的属性。
对象的方法:
就是对象执行的操作,比如上面条件中的“做饭,打篮球”。
总之,类是抽象的概念,仅仅代表事物的模板;
对象却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实体。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