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键词1 夫妻共有房产 让“小三”冒充妻子做公证 纠纷:夫妻共有房产的出售 现在不少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却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很多人的配偶就没有签字。签约后,如果遇到房价大涨或大跌等情况时,当事人常以未经卖方配偶同意,或卖方配偶不知情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案例:王先生在离婚诉讼期间,将名下的房子卖给了李小姐。当时,李小姐看到王先生的一审离婚判决书,也没要求王先生的妻子当场签字。实际上,当时王先生的离婚诉讼还处于上诉阶段,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事后,由于王先生的妻子明确表示不同意卖房,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小三”与妻...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1-12-25 12:49 郭振斌 阅读(677)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