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接口是一种规范,接口里的方法都是抽象的,没有实现(即没有方法体)。实现接口的类必须实现接口里的所有方法。抽象类里的方法可以有抽象方法(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也可能有实现了的方法,被继承的子类可以有选择地重写需要用到的方法。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4-07-20 17:00 框框A 阅读(145)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abstract类不能直接产生属于这个类的对象;􀂄final类不能被其他任何类所继承(安全的考虑);􀂄public类不但可以被同一程序包中的其它类使用,别的程序包中的类也可以使用;􀂄friendly(缺省)类只能被本包中的其它类使用。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4-07-20 09:25 框框A 阅读(184) 评论(0) 推荐(0) 编辑
摘要: 对类的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而言,其应用范围可以通过施以一定的访问权限来限定。修饰符同一个类中同一个包中不同包中的子类不同包中的非子类private★default★★protected★★★public★★★★main方法所在的类的名字必须和文件名相同;main方法使用public便于java解析器访...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4-07-20 09:19 框框A 阅读(236) 评论(0) 推荐(0)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