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对象与类
对于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从根本上将,只要对象能够满足要求,就不必关心其功能的具体实现过程
一.类与类之间的关系
1.依赖(use a)
如果一个类的方法操纵另一个类的对象,我们就说一个类依赖另一个类。应该尽可能的将互相依赖的类减至最少。
2.聚合(has a)
聚合意味着一个类的对象包含另一个类的对象。
3.继承(is a)
用于表示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二.对象
想要使用对象,就必须首先构造对象,并指定其初始状态。
更改器方法:调用对象的方法后,对象的状态会改变
访问器方法:只访问对象而不改变对象的方法称为访问器方法。
三.其他
1.每一个类可以有一个main方法,这是一个常用与对类进行单元测试的技巧。
2.Java程序设计语言方法参数总是按值调用
(1)一个方法不能改变一个基本数据类型的参数。
(2)一个方法可以改变一个对象参数的状态。
(3)一个方法不能让对象参数引用一个新的对象。
3.方法的签名包括【方法名】和【方法参数】2个部分,不包括方法返回类型。
4.默认域初始化:数值为0,布尔值为false,对象引用为null。
5.在包中定位类是编译器的工作。类文件中的字节码肯定使用完整的包名来引用其它类。
6.要像将一个类放入包中,就必须将包的名字放在源文件的开头,包中定义类的代码之前。
四.类设计技巧
1.一定要保证数据私有。
2.一定要对数据经行初始化。
3.不要在类中使用过多的基本类型。
4.不是所有的域都需要独立的域访问器和域更改器。
5.将职责过多的类进行分解。
6.类名和方法名要能体现他们的职责。
7.优先使用不可变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