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阿里巴巴禁止使用存储过程?

之所以有这个题目,我既不是故意吸引眼球,也不想在本文对存储过程进行教科书般论述。

 

《阿里巴巴Java开发手册》是这样规定的:

 

 

再结合我最近项目中遇到的存储过程问题,所以今天我打算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这事儿要从去年在武汉出差时一位同事的发问说起。

 

问题是这样的:

 

我觉得存储过程挺好用的,你为什么不建议用呢?

 

当时我好似胸有万言,但终究没用一个实在的例子回答同事,只是从结论上大侃一通,代码相对于SQL,复用、扩展、通用性都要更强。想必同事并不信服。

 

现在想来,我最近正碰到的问题,算是一个可以回答同事的例子吧。

 

最近项目中有个新需求,需要校验一个用户是否有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这三个业务数据。

 

翻看了代码发现,系统的用户个人页面的C#代码调用了三个存储过程,去抓取用户的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数据。

 

我的新需求,自然需要复用这三个存储过程,否则:

 

若每一处都写一次抓取数据的业务逻辑代码,若业务逻辑发生变化,难以追查和维护所有读取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的SQL。

 

如果我在C#代码中调用这已有的三个存储过程,事情本该非常快就能结束。我也是这么做的。

 

但code reviewer认为,我的需求中,并不需要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这三个业务对象的数据。我只是需要给定用户是否有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而已。所以我应将是否有无Job,Certification,Disclosure的判断逻辑写在数据库,最终通过网络从数据库传到web服务器的仅是true或false,节省网络流量,这样最好不过了。

 

也对。除开网络性能,从接口设计的角度讲,接口的传入和返回值,都应是你本身需要的数据,不应带有大量不需要或者需要caller去预处理的数据。从接口语义表达就可知调用的目的,这样代码可读性也会有大大提高。

 

那就动手改。但没想到的是问题来了。

 

为了讲述问题,我简化代码,假设系统现有的存储过程如下:

CREATE PROCEDURE [dbo].[GetJobs](@PersonId int,@OrganizaitionId int)ASBEGINSELECT JobId,JobName,JobType FROM Job WHERE PersonId = @PersonId AND OrganizaitionId = @OrganizaitionIdEND

 

我在新的存储过程中调用它,我需要获得该person的jobs的数量,即GetJobs返回结果集的count。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首先想到的是使用临时表,将返回结果集存入临时表,再对其进行count(*)的计数操作:

CREATE PROCEDURE [dbo].[MyProc](@PersonId int,@OrganizaitionId int,)ASBEGINCREATE TABLE#Temp(PersonId int,OrganizaitionId int)
INSERT INTO#Temp EXEC dbo.GetJobs@PersonId = @PersonId,@ParentOrgId = @ParentOrgId
SELECT COUNT(*) FROM#TempEND

 

这种办法简单有效,但它存在严重的维护问题。未来如果被调用的存储过程的返回结果集字段有变动,那么MyProc中的临时表结构也需要随之变化。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

 

那么将MyProc中的INSERT INTO换为SELECT INTO呢?很遗憾,答案是不行。SQL本身并不支持这种用法。

 

给现有存储过程GetJobs加output参数?本例中因为GetJobs已被其他多处代码或SQL scripts调用,所以对现有现有存储过程进行改动会有不小风险。

 

我搜遍网络,一位MS MVP的大神的文章几乎总结了所有存储过程之间传递数据的方法: How to Share Data between Stored Procedures。

 

他在文章中也无可奈何地说道

 

Keep in mind that compared to languages such as C# and Java, Transact-SQL is poorly equipped for code reuse, why solutions in T‑SQL to reuse code are clumsier.

 

最终我没能找到一种满意的办法,无奈之下我在新写的存储过程中将查询Jobs的语句写一了次。

 

存储过程在很多场景时有其优势,比如性能。但对于业务逻辑的通用方法,非常不推荐将其写在存储过程中,代码复用、扩展与客户端语言比,相差甚远。也许终究能实现,但代价与风险比客户端语言要高,得不偿失。

 

天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和那位前同事再讨论这一话题呢。

 

来源:

segmentfault.com/a/1190000011138993

posted on 2022-03-21 10:31  数据派  阅读(7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