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旁边的旁边--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
一篇令我忘怀的文章,袖珍版的我能丢了,转载这一篇以此纪念我已死去的友情或者爱情。
旁边的旁边是我,旁边的旁边的旁边是我的同桌。(要是不在开头交待清楚,他看了准又会骂我:“不就语文学得好吗?卖弄什么!)
他已经不是我的同桌了,确切地说,我们不做同桌已经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了。(英语老师:“这句话应该用have been doing表示延续至今。”)但我固执地认为,他是我中学时代最棒的seatmate,不吐不快,也就顾不得男女有别和他的唾沫星子了。
他叫Cong xi,一个二声,一个一声,因为与“葱心”有异曲同工之处,“大葱”理所当然地成了他的外号。说实话,在没跟他做同桌之前,我对这个人颇不以为然,可好友们却个个对他赞不绝口。不就是初三是写过一部轰动全班的《灭雄全传》吗,有什么了不起!
“臭屁!”刚换位时我这样说。
没想到第二天他还真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新同桌总该客气一番吧?他倒好,呼呼地跑进来,把书包往桌上一扔,抱着篮球转身跑了!对我这个坐在一旁的大活人竟视而不见!
“真臭屁!”我干瞪眼。
幸而那时大考将近,我埋头苦学,也懒得与他理论。他依旧在篮球场上风风火火,在语文课上鼾声震天。
“语文课上不睡觉,简直是一种浪费!”他振振有辞。
成绩单下来了,他语文挂了红灯。我瞧着他沉默的样子,暗自好笑。忽见他拳头一挥:“不亏不亏,没学还能考成这样,我心足矣!”我瞠目结舌,大跌眼镜。
与音乐有关
转眼到了高二,我们要住校了。离开温暖的小家,没有父母的呵护,我一时还真有点不适应。
“离家的感觉真好——”他又扯开那破锣似的嗓子。
什么嘛,整个一乌鸦叫!
他的无敌唱功我早有耳闻,不想竟会如此不堪,不堪如此。
三十六计走为上,于是我抱起头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弯腰弓背仓皇出逃,在门口跟老班撞了个满怀才发觉视觉问题处理不当。呜呼!我命休矣!
点头鞠躬做笑脸赔不是费了半天劲,回头一看,妈呀,不得了!他抱着拖把做歌星状,正如痴如醉呢!显然是对敌经验不足,还没发现敌情!
老班站在我身后,脸一阵青一阵白。
暴风雨终于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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