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代数课程笔记 II —— 环论
Chap.7 Introduction to Rings
环论初步。
Sec.7.1 Basic Definitions and Examples
环公理
(1) 集合
(i)
(ii)
(iii)
(2) 若乘法交换,则称
(3) 若存在
乘法符号一般省略不写。加法群的单位元记为
若
除环、域
含有
例
(1) 平凡环:任意交换群,定义
。零环: 。 (2)
是含有 的交换环, 是域。
结论 7.1
设
(1)
(2)
(3)
(4) 若
使用分配律和
可以借助整数环
理解以上结论,但 有更多的结构,因为它交换。
零因子、单位
(1) 若存在
(2) 若
易见
域是
零因子一定不是单位:若
零因子就是零的 “因子”。
例
是 在模 意义下所有可逆元素的集合,即所有和 互质的元素的集合。于是 是域当且仅当 是质数。
的每个非零元素要么是零因子,要么是单位。
整数环
整环
含有单位元
不存在零因子,所以消去律成立。
结论 7.2
若
证明
。
推论 7.3
任何有限整环都是域。
证明
设
。因为 是整环,所以 是单射。因为 有限,所以 是满射。于是存在 使得 。
子环
检查
二次整数环
是二次域 的子环,其中 不含平方因子。
Sec.7.2 Examples: Polynomial Rings, Matrix Rings, and Group Rings
多项式环
对于交换环
为
所有这样的系数在
多项式系数所在的环会影响多项式的性质。
在 中不是完全平方,在 中是完全平方。
结论 7.4
设
(1) 若
(2)
(3)
矩阵环
对于任意环
若
群环
对含单位元
的集合。
群环的加法即对应项相加,乘法即展开后根据
若
Sec.7.3 Ring Homomorphisms and Quotient Rings
环同态保持加法和乘法。
环同态、核、同构
设
(1) 环同态 (Ring Homomorphism)
(i)
(ii)
(2) 环同态的 核
(3) 双射的环同态称为 同构。
不引起歧义时,使用同态表示环同态。
其中 在 时不是同态,因为 。
结论 7.5
设
(1)
(2)
(2) 的后半部分是环同态所特有的。
考虑加性群
为了让
令
令
理想
设
(1) 记
(2)
(3) 若
对于交换群,以上三个概念等价。
7.5(2) 说明所有环同态的核都是理想。
结论 7.6
设
反之,若
商环
若
定理 7.7(环的第一同构定理)
(1) 若
(2) 若
7.7(2) 说明理想是环同态的核。
类似地,使用
的自然映射(对 取模)在初等数论中有很重要的影响。 解丢番图方程
,不妨设 。由 等于 或 可知 的唯一可能是 ,所以 。
定理 7.8
(1)(环的第二同构定理)设
(2)(环的第三同构定理)设
(3)(环的第四同构定理)设
理想的和与积
设
(1) 定义
(2) 定义
(3) 定义
注意:理想积和子群积的形式完全不同。
理想相乘,越乘越小。
Sec.7.4 Properties of Ideals
约定:整个小节的环
生成理想、主理想
设
(1) 称最小的包含
(2) 记
(3) 称仅由一个元素生成的理想为 主理想 (Principal Ideal)。
(4) 称由有限集合生成的理想为 有限生成理想。
和集合的生成子群一样,
主理想是一类重要理想,类似于群论中的循环群。
对于交换环,定义元素之间的整除关系:若存在
使得 ,则称 是 的倍数, 整除 。于是 是 的倍数当且仅当 ,当且仅当 。研究交换环的主理想之间的包含关系反映了环的代数性质。
结论 7.9
设
(1)
(2) 若
证明 (1):若
结论 7.9 很重要。
类比域和简单群。
推论 7.10
若
非零同态的
极大理想
任意环
结论 7.11
含有单位元的环的每个真理想(即不等于该环的理想)包含于某个极大理想。
证明用到了 Zorn 引理:若非空偏序集
结论 7.12
设
如果
是 的极大真因子当且仅当 是质数。
是 的极大理想当且仅当 是质数。
素理想
设
结论 7.13
设
素理想的定义的商群翻译版本。
推论 7.14
设
Sec.7.5 Rings of Fractions
约定:整个小节的环
由交换环
换言之,我们希望扩展
单位一定不是零因子,但不是零因子不一定是单位,如
。 特别地,若
是整环,则 可以是域。即每个整环都是一个域的 “嵌入”。
定理 7.15
设
(1)
(2)
第一步:构造分数类和其上的等价关系。
构造
则
第二步:定义等价类集合上的加法和乘法运算。
设等价类集合为
(1) 这些运算良定义(和等价类代表元的选择无关)。
(2)
(3) 乘法运算结合,分配,交换。
(4)
第三步:将
定义
第四步:证明
第五步:证明
假设存在单射环同态
若
这同时证明了
分式环、分式域
设
(1)
(2) 若
生成子域
设
子域的概念是不言自明的。
注意:
的子域 要求 , ,因为 是域,所有元素都要有乘法逆元。
推论 7.16
设
证明思路沿用定理 7.15 第五步的
Sec.7.6 The Chinese Remainder Theorem
约定:除非特殊说明,所有环为含单位元
环直积
定义环
记为
互素理想
考虑
上的理想 和 , 互素当且仅当 有解,于是 互素当且仅当 。互素理想是 上的互素概念的推广。 一般地,
。 笔者猜想:两个不同的非零素理想的和一定是整个环。目前还不会证明。
定理 7.17(中国剩余定理:Chinese Remainder Theorem)
设
若任意两个不同理想互素,则该映射是满射,且
证明:先考虑
若
最后,因为
使用数学归纳法之前还需要证明
这个定理的特殊形式
和解模数互素的同余方程有关。
推论 7.18
设正整数
于是特别地:
得
Chap.8 Euclidean Domains, Principal Ideal Domains, and Unique Factorization Domains
三类重要整环:欧几里得整环 (ED),主理想整环 (PID) 和唯一分解整环 (UFD)。
整数相关运算在整环上的推广(更抽象的代数)。不同运算需要不同的基本性质,因而导出了这三类整环。
约定:本章涉及的所有环都是交换环。
Sec.8.1 Euclidean Domains (E.D)
带余除法在整环上的推广:欧几里得整环上定义了带余除法,因而可以执行欧几里得算法。
范数
任何函数
欧几里得整环、带余除法
整环
上述过程称为 带余除法 (Division Algorithm),
欧几里得算法
带余除法保证
其中
注意:这些元素不一定唯一。
域是平凡的欧几里得整环,因为
。 若
是域,则 是欧几里得整环,其中 。
结论 8.1
ED 的所有理想都是主理想。进一步地,若
证明
若
非零,设 为非零元素中范数最小的元素,则 。对任意 ,设 ,则 且 ,于是 ,即 。因此 。
欧几里得算法的基本应用是为 ED 的任意两个非零元素提供最大公因子。
倍数、最大公因子
设
(1) 称
(2) 称非零元素
(i)
(2) 若
记为
注意到
因此,若
结论 8.2
若
这个条件的逆命题不一定成立。仅在交换环中,两个元素的生成理想不一定是主理想。
主理想整环的意义之一:两个元素的生成理想是主理想,从而最大公因子一定存在。
由两个元素生成的理想为主理想的整环称为 Bezout 整环。
结论 8.3
设
证明
设
,否则平凡。 由
知 且 ,则 。因为 且 为整环,所以 , 是单位。
的单位为 ,所以若 是 的最大公因子,则 也是。
定理 8.4
设
(1)
(2)
证明:对于
我们所熟知的 Bezout 定理 在 ED 上的推广。
Sec.8.2 Principal Ideal Domain (P.I.D)
主理想整环
所有理想都是主理想的整环称为 主理想整环 (Principal Ideal Domain, PID)。
由结论 8.1,ED 是 PID。但 PID 不一定是 ED:
例
(1) 因为
是 ED,所以 是 PID,但 不是 PID: 不是主理想。 (2)
不是 PID: 不是主理想。
结论 8.2,8.3 和 8.4 在 PID 中仍然成立。相较于 PID,ED 存在欧几里得算法快速计算
结论 8.6
设
(1)
(2) 存在
(3) 在和单位的乘法下,
结论 8.7
PID 的素理想是极大理想。
证明
设
是 PID 的非零素理想,设 ,则 。 若
,则 ,即 。否则 ,即 , ,可知 是单位,于是 。
推论 8.8
若
证明
因为
是 的子环,所以 是整环,即 是素理想。因此 是极大理想,所以 是域。
Sec.8.3 Unique Factorization Domain (U.F.D)
在
不可约元、素元、相伴
设
(1) 设
(2) 若非零元素
(3) 若
不可约元和素元是
中素数的两个不同性质在整环上的推广。这两个概念并非完全等价。下文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 无论可约还是不可约,都以非零且不是单位为前提。
结论 8.10
整环的素元不可约。
证明
设
是素元。不妨设 ,则 , ,可知 是单位,于是 不可约。
相反,不可约元素不一定是素元:
结论 8.11
PID 的非零元素是素元当且仅当它不可约。
证明
一个方向由 8.10 给出,还需证明不可约元是素元。
设
不可约,考虑证明 是素理想。若 ,则 。若 是单位,则 。若 是单位,则 。这说明 是极大理想。因此 是素理想。
例
中的不可约元是所有素数。两个元素相伴当且仅当 。
唯一分解整环
整环
(1)
(2) 分解在相伴意义下唯一。即若
例
(1) 域是 UFD。
(2)
不是 UFD: 。
结论 8.12
UFD 的非零元素是素元当且仅当它不可约。
证明
设
不可约且 ,于是 和 的分解的某个不可约元相伴。 考虑
的分解和 的分解相乘得到 的分解。由分解的唯一性, 和 或 的分解的某个不可约元 相伴,不妨设为 ,则 , 。于是 是素元。
使用唯一分解计算
结论 8.13
设
为
是
证明
显然
。 对任意
,设 是 的唯一分解,则由 可知在相伴意义下 是 的子集,以及每个不可约元的幂次不超过 中对应不可约元的幂次。于是 。因此 是最大公因子。
定理 8.14
所有 PID 都是 UFD。
证明相当复杂,略。
推论 8.15(算数基本定理:Fundamental Theorem of Arithmetic)
总结
所有包含关系都是真包含:
是 ED 但不是域。 是 PID 但不是 ED。 是 UFD 但不是 PID。 是整环但不是 UFD。
存在带余除法的最大整环:ED。
极大理想等价于素理想(对一般交换环,极大理想是素理想)的最大整环:PID。
不可约元等价于素元(对一般整环,素元是不可约元)的最大整环:UFD(反例在结论 8.10 最后)。
存在最大公因子的最大整环:UFD(
若
Chap.9 Polynomial Rings
多项式这个代数学重要概念在环上的推广。本章的重点是多项式在多项式环上的可约性相关定理。
约定:
Sec.9.1 Definitions and Basic Properties
基本定义和定理在 7.2 小节。
结论 9.1(结论 7.4)
设
(1)
(2)
(3)
结论 9.2
设
特别地,若
证明
考虑自然映射
,将多项式的所有系数模 。 是 为 的满同态。由第一同构定理即得。 若
是 的素理想,则 是整环,因此 是整环, 是 的素理想。
和 在 的同一等价类,当且仅当 ,即 ,当且仅当 和 在 的同一等价类。
的两个多项式在 处于同一等价类当且仅当它们对应系数的差是 的倍数。于是 相当于将所有系数对 取模,即 。
多元多项式环
系数为
归纳定义。即单项式
例
和 是 的度数分别为 和 的元素。
Sec.9.2 Polynomial Rings Over Fields I
当
定理 9.3
设
其中
多项式的长除法。因为
对质数
, 上定义了多项式的加减法,乘法和带余除法,可以求最大公因子。
推论 9.4
若
Sec.9.3 Polynomial Rings That Are U.F.Ds
考虑整环
结论 9.5(高斯引理:Gauss' Lemma)
设
高斯引理并不是一个平凡的结论。以
为例,若 可分解为系数是分数的非常数多项式,则其可分解为系数是整数的非常数多项式。这很符合直观理解,但其严格证明具有一定的技巧性。 一般结合艾森斯坦判据使用。
证明
设
。在等式两侧乘以所有系数的分母,得 ,其中 且 是 的非零元素。 若
是单位,则 , ,结论成立。 否则
。对每个不可约元 , 是素元(结论 8.12),所以 是素理想, 是整环。根据 可知 。不妨设 ,则 的每个系数都是 的倍数,即 。依次除去 的不可约元即可。
上的高斯引理:本原多项式(所有系数的最大公因子为 )的乘积是本原多项式。对每个素数 ,等式两侧同时对 取模,根据 是整环,以及每个因子不为 可知乘积不为 。另一证明思路是考虑 和 是两个多项式的系数不被 整除的最高位,则它们乘积的 前的系数不可能被 整除。
推论 9.6
设
证明
由高斯引理,若
在 上可约,则其在 上可约。 若
在 上可约,则 。因为 是本原多项式,所以 不是常数多项式。于是 在 上可约。
定理 9.7
证明
若
是 UFD,则 的每个元素在 有唯一分解,且每个不可约元属于 ,于是 是 UFD。 若
是 UFD,设 。若 不是本原多项式,设 为所有系数的最大公因子, ,则因为最大公因子仅相差单位(结论 8.3)且 有唯一分解,只需证明 有唯一分解。因此不妨设 是本原多项式且 。 分解存在性:设
是 的商域,则 在 UFD 上有唯一分解。由高斯引理, 在 上可以分解为若干因子的乘积。因为每个因子是本原多项式且在 上不可约,根据推论 9.6,这些因子在 上不可约。 分解唯一性:设
是 上的不可约因子分解,则所有因子是本原多项式。由推论 9.6,所有因子在 上不可约( 不是由在 上的分解构造的,而是假设存在的),由 在 上的唯一分解性, 且不妨设 与 在 上相伴。还需证明 和 在 上相伴。因为 的所有单位恰为 ,所以 ,即 。由 是本原多项式可知 均为 的所有系数的最大公因子。因此 仅相差单位,即 。于是 。
推论 9.8
设
Sec.9.4 Irreducibility Criteria
一般而言,检查多项式是否有因式是困难的。研究这个问题,可以从一阶因式入手。
结论 9.9
设
证明
若
有度数为 的因式 ,因为 是域,不妨设 ,则 。 相反,若
,因为 是域,所以 是 ED,存在带余除法 ,则 。于是 是 的因式。
上因式定理的推广。
推论 9.10
域
以下是关于
结论 9.11
设
证明
由假设,
,即 。于是 且 。因为 互质,所以 且 。
例
(1)
在 不可约,因为 。 (2)
和 在 不可约,其中 是质数。 (3)
在 可约,因为 。 (4)
在 不可约,因为 。
不可约性判定的另一个思路是将系数对理想取模以缩小问题规模。
结论 9.12
设
证明
若
在 上可约,则存在 ,其中 是非常数的首一多项式。于是 在 的像是非常数首一多项式, 在 上可约。
其逆命题不成立:在所有
例
(1)
在 不可约,因为它在 不可约。 (2)
在 不被可约,因为它在 不可约。
这个结论很有用,它能够将无穷多的系数转化有限多种,使得我们可以枚举所有情况以证明不可约。一个常见的特例是艾森斯坦判据。
结论 9.13(艾森斯坦判据:Eisenstein's Criterion)
设
证明
假设
可约, ,其中 是非常数首一多项式,将等式模 得到 。因为 是素理想,所以 是整环。而 也是非常数首一多项式,可知 和 的常数项均为 (否则 最低的非零项相乘得到 ,其中 且 ),于是 ,矛盾。
推论 9.14
设
例
(1) 由艾森斯坦判据,
在 上不可约。 (2) 设分圆多项式
,其中 是质数。考虑 可知
在 上不可约。于是 在 上不可约。
Sec.9.5 Polynomial Rings Over Fields II
设
结论 9.15
证明
是 PID,不可约元素等价于素元,素理想等价于极大理想。
结论 9.16
设非常数多项式
结论 9.17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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