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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与CP将走向互补融合

 

(2005-12-30 08:49:24)

 

从全球来看,移动增值业务的合作模式不尽相同,日韩实行的是半开放的合作模式,欧洲实行的是全封闭的模式,而我国当初实行的是全开放的模式。以日本NTTDoCoMo半开放的合作模式为例,i-mode和FOMA的最大特征在于没有

SP这一角色的存在,由拥有内容资源的CP直接与DoCoMo合作,而且CP被屏蔽在DoCoMo增值业务品牌的背后,不能进行品牌和营销宣传。事实证明,全封闭或全开放的模式并不利于移动增值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繁荣。相比之下,半开放的合作模式更有利于发挥移动运营商在业务管理、规划和市场引导方面的作用,实现运营商与CP的良性互动。

针对移动增值业务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近两年来,中国移动加快了对产业合作模式的调整,通过构建MISC系统、推出新的分成比例和实行分省签约等方式,致力于将原来处于拓荒期的“全开放模式”改变为由运营商主导的“半开放模式”,建立更加成熟的产业合作关系。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与NTTDoCoMo不同的是,中国移动构建的“半开放模式”并不是要将所有的SP扫地出门,而是希望通过抬高SP进入市场的门槛,将违规经营和缺乏业务创新能力的SP淘汰出局,加速推进现有SP向CP的转变,全面提高SP业务创新能力。而且,考虑到国内移动增值业务发展的历史渊源和现状,中国移动在重新打造“移动梦网”门户之时,允许并鼓励具有市场推广和客户服务能力的SP进行业务营销、提供服务支撑,并给这类SP给予更多的分成。实际上,中国移动的目标是构建一个“移动运营商+少数大型SP+大量CP”的产业合作新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在越来越多的SP加速向CP转型的同时,一些拥有内容资源的传统音乐、影视媒体公司开始跳过SP,直接与运营商开展合作。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移动运营商产业合作模式的调整,运营商直接与CP开展合作已成为必然,但面向未来,SP的作用和价值也是不可替代的。这是因为,对于许多拥有内容资源的传统行业而言,如果要与运营商直接开展合作,就需要构建一支内容制作队伍,把自己的音乐和视讯资源转化成无线的模式,并进行市场营销推广、提供客户服务,这显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障碍。对于一家电影公司来说,其特长和优势主要在于电影的拍摄和制作。在推出电影新作后,要让电影公司自己把电影的内容资源制作成彩铃、彩信或多媒体业务,并与移动运营商的各省级公司分省商谈合作,这显然不是电影公司的强项,而这恰恰为SP提供了大显身手的空间。应当看到,经过近年的不断发展,诸如新浪、搜狐、华友、TOM在线、美通无线等SP,都建立了数百人的专业队伍,这些SP更擅长于将CP的内容进行包装并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与运营商开展紧密合作进行市场推广,可以为CP创造更大的价值。

业界专家认为,将来最大的可能是拥有原创内容资源的CP和具有业务创新和资源整合能力的SP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面向未来,SP和CP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唱片公司等大型CP会通过收购SP的方式提供内容服务;而大型的SP也会通过并购、联合CP的方式,介入到音乐和影视等内容的制作领域,加快原创内容开发,SP与CP的融合成为大势所趋。今年10月以来,京文唱片公司就与一家名为北京无限艺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SP合并,共同组建艺能京文传媒控股集团。将来,这家公司在拓展传统唱片业务的同时,还将依托自身的内容资源,开发彩铃、音乐下载、互动点播、娱乐资讯等移动增值服务。颇为引人注目的是,近日掌上灵通收购了国内音乐网站——九天音乐网,并将对其进行战略投资,加快拓展无线音乐下载业务。而华友世纪则宣布收购民营唱片公司飞乐唱片60%的股份,希望全面提高自身在无线音乐市场的竞争力。这些都是SP与CP通过优势互补实现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

posted @ 2012-11-26 10:27  忍性而为  阅读(36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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