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变量命名规范
java 变量命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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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命名只能使用:字母 数字 $ _ (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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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也可以用来命名变量,但最好不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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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第一个字符只能使用:字母 $ _ (下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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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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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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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使用完整的单词命名而不是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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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使用关键字,但是可以包含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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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的命名:全部小写,由域名定义。
com.baidu.baike//公司域名倒置作为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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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Man,Goo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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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run(), runR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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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量:全部大写加下划线:MAX_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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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 month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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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