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笔记(day15)
0x00 继承
1.继承中方法的覆盖重写——应用场景
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类,尽量不要进行修改。推荐定义一个新的类,来重复利用其中共性内容,并且添加改动新内容。
2.继承中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继承关系中父子类构造方法的访问特点:
- 子类构造方法当中有一个默认隐含的“super()”调动,所以一定是先调用的父类构造,后调用的子类构造。
- 子类构造可以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重载构造。
- super的父类构造调用,必须是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不能一个子类构造调用多次super构造。
总结:
子类必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不写则赠送super();写了则用写的指定的super调用,super只能有一个,还必须是第一个。
3.super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变量。
- 在子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成员方法。
- 在子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
4.this关键字的三种用法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成员变量。
- 在本类的成员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成员方法。
- 在本类的构造方法中,访问本类的另一个构造方法。
在第三种用法当中要注意:
- this(...)调用也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个语句,也就是只能唯一一个。
- super和this两种构造调用,不能同时使用。
5.继承的三个特征
java语言是单继承的
也就是说,一个类的直接父类只能有唯一一个。
java语言可以多级继承
一个子类的直接父类是唯一的,但是一个父类可以拥有很多哥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