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如何产生的?
金融即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发挥着提供支付手段、媒介商品交换、积累储蓄并引导投资的重要作用。金融期货是交易所按照一定规则反复交易的标准化金融商品合约。这种合约在成交时双方对规定品种、数量的金融商品协定交易的价格,在一个约定的未来时间按协定的价格进行实际交割,承担着在若干日后买进或卖出该金融商品的义务和责任。 金融期货是在七十年代世界金融体制发生重大变革,世界金融市场日益动荡不安的背景下诞生的。在经历了二战后最长的一次经济繁荣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后陷入了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的加剧,使得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出现负利率,利率风险大大增加。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国际货币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的频繁波动,进一步使国际融资工具受损的风险增大。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动,不可避免地导致股市大起大落,给股票持有者带来巨大的风险。在利率、汇率、股市急剧波动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投资者对于规避价格风险、稳定金融工具价值的需要,以保值和转移风险为目的的金融期货便应运而生。 第一份金融期货合约是1972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外汇期货,包括英镑、加拿大元、西德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瑞士法郎期货合约,197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张抵押证券期货合约(MortgagetackedCertifiCates—GNMA),同年,开始交易美国政府国库券期货合约。此后,多仑多、伦敦等地也开展了金融期货交易。第一份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KC Value Line IndexFutures)于1982年在堪萨斯交易所展开。 金融期货一经引入就得到迅速发展,在许多方面超过了商品期货。从市场份额看,1976年金融期货在合约总交易量中所占的比重尚不足1%,四年后,就占到33%,1987年增至77%,目前基本维持这个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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