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找到最适合你的优雅裙装!

\[\newcommand{\Aut}{\text{Aut}} \newcommand{\Inn}{\text{Inn}} \]

I.商群与同态与等价类

我们把 \(a^{-1}b\in H\)\(a,b\) 看作属于同一个等价类。每个等价类中元素数目相同,左陪集是一组等价类划分。

左陪集其实对应着左逆元:同一个左陪集中的所有元素,彼此可以互相看作左逆元。同理,同一个右陪集中的元素互为右逆元。只有当左右逆元相等,才是群。

商群揭示了一种等价关系,这种等价关系之间有着额外的像群一样的互动。同理,同态也是一种等价关系:不同的元素映到相同的像,这划分成为众多等价类,同样有似群的互动。第一同态定理揭示了二者的联系,即商群与满同态之间本质的等价性。

子群是“完整”地截去群一部分信息的方法,就像比例尺很高但范围小的地图;商群反之,则是比例尺很小的缩略图。

从商群到其它群的同态。商群中每个元素 \(gN\),可以由其中所有代表元描述;因此,商群到其它群的同态 \(\varphi\),其实本质还是母群到其它群的同态 \(\Phi\),只不过这个同态要满足对于同一个商群的所有代表元,被映到相同的像罢了。事实上也就是 \(N\leq\ker\Phi\)。满足该条件的 \(N,\Phi\) 有专有名词 \(\Phi\) factor through \(N\) 以描述之,本质上是 \(\Phi=\varphi\circ\pi\)

\(G/\ker\Phi\cong\Im\Phi\)\((G/N)/\ker\varphi\cong\Im\varphi\cong\Im\Phi\)。那么,对于这样的场合,有 \((G/N)/\ker\varphi\cong G/\ker\Phi\)\(G/N\) 其实是 \(G/\ker\pi\),其实是因为 \(\Phi=\varphi\circ\pi\),所以 \((G/\ker\pi)/\ker\varphi\cong G/\ker\Phi\)

II.子群积

两个或多个结构的积 \(\alpha_1\alpha_2\dots\alpha_n\),其中每个 \(\alpha_i\) 都可以是元素或子集或子群,被定义为其中每个结构中取出一个元素,然后按顺序相乘,得到的新集合。这种运算被本人称作子群积。

子群积是群中元素乘法的直接扩展。首先我们希望考虑那些二元子群积,双方都是群的场合。

这引发一种思维方式,就是把其中一个群展开,把它看成另一个群的若干陪集的并集。这种思维方式给出的首个推论就是 \(|HK|=\dfrac{|H||K|}{|H\cap K|}\):把 \(HK\) 看成 \(\bigcup hK\),如果 \(h_1^{-1}h_2\in K\) 则有 \(h_1^{-1}h_2\in H\cap K\);反之,每个 \(H\cap K\) 的元素都可以和 \(h_1\) 互动出 \(h_2\),也即这其实有一个 idea 是 \(hK\)\(H\) 按照 \(H\cap K\) 的陪集划分等价类,每个等价类对应 \(HK\) 中一个 \(K\) 的陪集。这实际上是建立了 \(H\cap K\)\(H\) 上的陪集分解,与 \(K\)\(HK\) 上的陪集分解间的一一对应。如果刚好,两个分解都是商群,也即刚好有 \((H\cap K)\unlhd H,K\unlhd HK\),那么这就是第二同构定理,\(H/(H\cap K)\cong HK/K\)

所以我们要研究什么情况下有 \(K\unlhd HK\)。按照一个左陪集等于右陪集的朴素思想,我们其实是希望有 \(hK=Kh\),也即 \(H\leq N_G(K)\) 的。事实上,如果满足该条件,则确实有 \((H\cap K)\unlhd H,K\unlhd HK\):这就是第二同构定理的标准表述。

第二同构定理一个实用的场合是 \(HK=G,H\cap K=1\),此时 \(H,K\) 被称作互为 complement。这时上述定理退化成 \(G/K\cong H\),前提要有一个 \(K\unlhd G\)。这个场合下,成立半直积。这是一种常用的由正规子群 classify 母群的方法,其中正规子群 \(K\) 常常由 Sylow 定理得出。然后,只要存在任何一个阶为 \(\dfrac{|G|}{|K|}\) 的子群 \(H\),则因为 \(\gcd(|H|,|K|)=1\)\(|H\cap K|=1\),然后知 \(G=HK\);这个子群 \(H\) 常常亦由 Sylow 定理得到。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研究何时有 \(HK\) 是群。当且仅当 \(HK=KH\)

  • 我暂时想不到这个定理有什么与上述分析接轨的解释方法。或许是因为,当 \(HK=KH\) 时,\(H\cap K\) 的左右陪集都是同一组东西的划分(虽然未必是同一组划分)

正规子群与任何子群的子群积均为子群。正规子群与正规子群的子群积为正规子群。

这两个定理的本质是第四同态定理的体现(可能需要第二同态架桥)。第四同态定理说明,包含正规子群的子群与正规子群对应商群的子群间存在对应关系。正规子群与子群的积是一个包含正规子群的子群,其对应着商群的子群;与正规子群的积对应着商群的正规子群。

同时,正规子群与无交子群的子群积其实是一个内半直积,与无交正规子群的子群积是一个内直积。

还剩第三同构。第三同构将商群的商群与母群的商群作了对应。(而第四同构则是将商群的子群与母群的子群作了对应)

III.群作用

群作用与 \(G\to S_A\) 的同态(这被称作群作用的 permutation representation)存在双射。

群在集合上的作用有两个重点,是轨道和稳定子。轨道构成 \(A\) 的一组划分,稳定子则是对 \(A\) 中每个元素 \(a\),令 \(G_a=\{g\mid g\cdot a=a\}\)

轨道-稳定子定理说明,对于每个 \(a\),其所在轨道的大小,乘以其对应稳定子的阶,等于 \(G\) 的阶。这其实本质上是,稳定子的每个左陪集对应了映到轨道中每个元素的所有 \(g\)

Faithful 的群作用的 kernel 只有 \(1\)。Transitive 的群作用 Orbit 唯一。

群在集合上的作用,讲究没那么多,还只要求 \(g_1\cdot(g_2\cdot a)=(g_1g_2)\cdot a\)。群在群上的作用,如果确实要应用到群的相关性质而不是直接把群当集合使,就比较讲究了,还要求 \((g\cdot a_1)(g\cdot a_2)=g\cdot(a_1a_2)\)。这实际上是表明,\(g\) 不能仅仅映到 \(S_A\) 里的随便一个什么东西,事实上应该映射到 \(\Aut(A)\) 里的东西。一个典型的满足此种条件的,就是群在自身的共轭操作:共轭操作对应于 \(\Aut(G)\) 的一个子群,即内自同构群 \(\Inn(G)\)

所有的 conjugacy 构成自同构群的子群;任何 \(g\) 都可以对应正规子群 \(H\) 的自同构群,也即存在 \(G\to\Aut(H)\) 的单同态,该同态的 \(\ker\)\(C_G(H)\),也即 \(G/C_G(H)\) 同构于自同构群的子群。如果 \(H\) 任意,有 \(N_G(H)/C_G(H)\) 同构于子群;其一个特例就是 \(G/Z(G)\cong\Inn(G)\)

到自身的群操作仅仅是到任何群的群操作的一个特例。如果 \(K\to\Aut(H)\),则 \((h_1,k_1)(h_2,k_2)=(h_1(k_1\cdot h_2),k_1k_2)\) 即定义了半直积 \(H\rtimes K\)

在结合两个群 \(G,H\) 中元素时,直接将它们“乘”在一起,并希望得到的新群里老群的性质被保留,那么其中的元素必然是 \(g_1h_1g_2h_2\dots\) 或者 \(h_1g_1\dots\):相邻的同群元素可以合并。

直积认为,\(G\) 中元素和 \(H\) 中元素总是可以交换,那么上述一大坨可以总而言之被简化成为 \(gh\)。半直积如同 Dihedral 群,虽然不能直接交换 \(r,s\),但是把 \(r\)\(s\) 的一边扔到另一边还是可行的。Dihedral 群其实是一个 \(Z_n\rtimes Z_2\) 的群。

同理,\((h_1,k_1)\) 也可以尝试把 \(h\)“扔过去”,变成 \((h_1,1)(1,k_1)=(1,k_1)(k_1^{-1}\cdot h_1,1)\)

如下性质彼此等价:

  • \(H\times K\cong H\rtimes K\)
  • \(K\unlhd G\)
  • \(K\to\Aut(H)\) 的映射是 trivial homomorphism。

IV. Cayley 定理

left regular representation:\(g\cdot h=gh\) 是一个群所对应的最本质的群作用:其同时是 transitive 和 faithful 的,也揭示了 Cayley 定理。同理也有 \(g\cdot aH=gaH\) 的扩展,其 kernel 是全体 \(H\) conjugate 的交集:\(aH\) 的 stabilizer 是 \(H\)\(a\)-conjugate。这个全体 \(H\) conjucate 的交集,正是 \(H\) 包含的最大正规子群。

Cayley 定理是一种证明某些与 \(2\) 有关的问题的方法,比如说证明 \(2n\)\(n\) 是奇数)阶群的 \(n\) 阶子群的存在性,可以用 \(2\) 阶元在 Cayley 定理的像里是奇排列,知全体偶排列的原像是 \(n\) 阶子群。【这是因为,任意 permutation group 总是可以通过取出其中所有 even permutation 的子群,来让大小减半。】

left-reg-rep over \(H\) 是一种判定正规性的方法,因为其对应的 perm-rep \(\pi_H\)\(\ker\) 是其包含的最大正规子群。

注意,这里的 \(\pi_H\),就算 \(H\) 是正规子群,也与 natural homomorphism \(\pi:G\to G/H\) 不同。

lrr 是群的另一种描述,而 lrr over cosets 是陪集的另一种描述;正规子群的场合,其也是商群的另一种描述。lrr 本身提供了另一种思路看群的方法。如果涉及的元素与阶、指数等相关,且涉及的结构很少,那么从群作用的角度分析问题也不失为一种佳策。

共轭类和对应的群方程。群方程其实是 \(|S|=|\text{Fix}|+\sum|\text{non-trivial orbits}|\) 的特例,其中 \(\text{Fix}\) 是在一切 \(g\) 下不变的不动点。但是这个定理其实并不是很有用(倒是可以拿来推 Burnside)。

不过,群方程定理最有用的一点,还是在处理某些模意义之类的问题。诸如广义 Cauchy 定理就可以用群方程证。

\(S_n\) 的共轭类是全体同环长划分集合;但是其子群(例如 \(A_n\))不是,因为两个等环排列可能需要子群外元素才能互相达到。

\(A_5\) 的单性证明:运用正规子群是若干共轭类拼接的定理。

V. Sylow

第一定理:存在 Sylow \(p\)-子群。

第二定理:所有的 Sylow \(p\)-子群彼此共轭;小 \(p\)-子群嵌在大 \(p\)-子群内部。

第三定理:\(n_p\equiv1\pmod p\),且 \(n_p=|G:N_G(P)|\)

Sylow \(p\)-子群,唯一、正规、characteristic、仅由 \(p\) 幂次阶元生成的群都是 \(p\)-群,这四件事等价。

VI.各种列

“某某 series”,是一种较为本质的描述某个群性质的东西。

composition series 对于每个群都唯一存在,其中每一项的商群(唤作 composition factor)都是单群。每个群的不同 series 间,存在 rearrange 后商群 factor 同态的方案(Jordan-Holder)

Solvable group 也有对应的群列,每一项商群都是 Abelian。有 Phillip-Hall 定理,可解群当且仅当满足 Sylow 定理的扩展,对于每个 \(n=pq,\gcd(p,q)=1\),都存在阶为 \(p\) 的子群。

有限生成 Abelian 群可以写成 \(\Z^r\times\prod\limits_{i=1}^sZ_{n_i}\),其中 \(r\) 被称作 free rank 或 Betti number,\(n_i\) 被称作 invariant factor,这种表达方式被称作 invariant factor decomposition,是唯一的。

\(Z_{n_i}\) 可以被进一步按照不同质数的幂次拆开来,每一项 \(p^{\beta_i}\) 被称作 elementary divisor,此种方式被称作 elementary divisor decomposition。

VII.换位子

\([x,y]=x^{-1}y^{-1}xy\),满足 \(xy=yx[x,y]\)

换位子群是一切满足 \(G/N\) 是 Abelian 群的 \(N\) 的子群。也即,任何 \(G\to A\),其中 \(A\) 是 Abelian 群,都 factor throughs \([G,G]\)

换位子群必是特征子群。

INF.杂项

正规性证明:

  1. 正规子群须有 \(\ker\pi_H=H\),其中 \(\pi_H\) 是 left regular representation of cosets of \(H\)
  2. 正规子群是共轭类的拼接。
  3. unique subgroup of some order 必是正规子群。
  4. 正规子群当且仅当 \([H,G]\leq H\)

同态证明:

  • 最泛用:第一同态。
  • 与子群积相关:第二同态。
  • 与商群的商群有关:第三同态。
  • ?:第四同态。
posted @ 2024-04-22 10:38  Troverld  阅读(51)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