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鬼。法

非常欣赏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也许思想的精髓的不是他原创的,但是他通晓。

第十四章 《韩非与法家》中对治国所需要的关键因素的评述,我深受震撼。就是这所谓的天。鬼。法。
天是指“势”,即权力、权威;鬼,指用人之术要鬼,办事、用人的方法和艺术,政治手腕;法,即法律、法制。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明主像天,因为公正无私,以德服人,威严有势;明主像鬼,因为善于用人,并且用了人人还不知道是怎么被用的。
法规,则是制度上面的东西,为管理和用人提供依据。“循名而责实”,“名”是指给予的职务称谓,“实”是希望完成的事情承担的责任。管理人员其实只在意“实”。
所谓的“无为而无不为”,就是头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做,一切顺顺自然,但是通过用人之术,把一切都做了。

其实当今社会的用人之法,管理技能恐怕也不过尔尔。
posted on 2005-10-22 10:06  Tony Wu  阅读(32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