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优惠券的财务核算
由于各商家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理解不同,在会计处理方法上也不尽相同,归纳起来目前主要有四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企业将购物券视同销售折扣,冲减主营业务收入。顾客凭借购物券购买的商品,仍按销售价格入账,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若顾客逾期未使用购物券时,冲减营业费用。采用该处理方法的企业认为,赠送的购物券是紧随顾客所购商品一同卖给购物方的,送给顾客的购物券实质上是销售商品在价格上给予购物方的减让。第二种方法,当顾客使用购物券时,计入企业的营业费用,若顾客逾期不使用购物券则不需入账。采用该法的企业认为,顾客使用购物券,实质上相当于商家为促销支付了一笔营业费用。第三种方法,将购物券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采用该法的企业认为,随卖出商品送出的购物券,是为了取得销售收入而支付的代价,应将其直接和销售收入配比。第四种方法,对于顾客首次购买的商品按实际价格入账,顾客使用购物券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若顾客逾期不使用购物券,则不作处理。采用该法的企业认为,随同销售商品赠送的购物券实际上是对顾客凭购物券购买的商品在价格上的减免。
目前,我国的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购物赠券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送出购物券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收入如何确认、何时确认,成本如何确认。笔者认为,首先,购物赠券本身不能作为商品进行销售核算,因为购物券只是载明一定金额的凭证,与货币一样,它本身没有价值,而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第二,商家购物赠券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刺激顾客再消费,而不是对顾客给予价格上的减免,送出的购物券,是为了取得销售收入而产生的代价,按照配比原则应将其直接与销售收入配比。第三,税法规定,销售赠券业务中发生的全部成本可据实扣除,购物券的使用造成顾客用相等的支出购买了更多的商品,从企业的角度则是取得同样的收入付出了更多的成本。第四,商家第一次销售时实际流入的经济利益是销售商品的价格,购物券本身不产生现实的和未来的现金流入,按照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原则,购物券不能单独核算作为企业的收入。
因此,我认为对购物赠券的会计处理应当是:对于第一笔销售,按实际销售价格计入当期收入,并以此金额向顾客开具发票,当顾客使用购物券再次购物时,不再向其开具发票,只结转相应的成本。若顾客逾期不使用购物券则不需作会计处理。这样处理既符合配比原则,又能在会计润中体现纳税所得,同时便于税收征管。最后,建议财政部在收入准则中对购物赠券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实际工作中该类经济业务的核算,从而从制度上保证有购物赠券行为的商业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019年即将结束,又到了岁末商家促销打折的时刻。商家通常为了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推出打折券,来绑定顾客。那么以打折券的方式销售商品,该怎么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呢?今天老师就带大家学习一下。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打折券属于商家为顾客提供的单项履约义务,需要和商品销售分开核算。且打折券是顾客未行使的权力,只有在商家完了履约义务,才能确定收入。未完成履约义务前,需要计入到合同负债科目里。
举例:PDD电商平台双十一推出一项销售政策,客户购买1000元的商品,可得到一张3折的优惠券,有效期为一个月。同时PDD电商计划推出元旦活动,在未来一个月所有商品打95折。预计有85%的客户使用了优惠券,购买商品平均单价为100元。
此次活动共计1万人参加,取得收入1000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该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考虑到客户使用该折扣券的可能性以及额外购买的金额,PDD电商估计该折扣券的单独售价为25.5元[100×85%×(35%-5%)]。甲公司按照A产品和折扣券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
商品分摊的交易价格=1000×1000÷(1000+25.5)×1=975.13(万元)
折扣券选择权分摊的交易价格=1000×25.5÷(1000+25.5)×1=24.87(万元)
甲公司在销售A商品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5.13
合同负债 24.87
以上就是已打折券的方式销售商品的会计账务处理。
现实中,销售业务会涉及到增值税,账务处理也是相当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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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计算在POS进行处理,再传递给后续系统进行后继处理,
1、现金折扣的业务处理不同。
现金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金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这样,当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不同。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3、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不同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
扩展资料: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s) 是一种鼓励购买者快速支付他们账单的价格削减方式,其期限在净期限内变更。
例如,2/10,净30 (2/10,net 30),意思是:如果在10 天内付款,购买者能够从发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否则,在30 天内支付发票的全部金额。并且,它常常是被注明或让人理解为30 天的信用期限后利息费用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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