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法的定义及特征
实验法及其三层含义
(1)概念: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充分地控制实验的环境,创设一定的实验条件,科学地选择研究对象,以确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
(2)教育实验的几层含义:
首先,教育实验必须确立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其次,教育教学实验必须科学地选择研究对象。
再次,教育教学实验也必须控制和操纵实验条件。
实验法的特征
(1)揭示教育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 实验法与其它研究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研究过程中是否采用系统的操纵手段来控制条件,从而达到建立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目的。在心理学研究中,甚至经常以因果关系分析的水平来衡量研究的质量高低,
(2)有目的地操纵自变量。 研究者人为地去控制自变量的发生和发展,使实验沿着研究者预定的方向进行从而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研究结果。
(3)实验过程控制严密。
为了很好地探索因果关系,以确实保证因变量的变化是由自变量的变化所引起的,就必须排除其它无关因素的影响,控制无关因素,使实验除了自变量以外的其它条件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实验实验研究具有一定的效度,否则,实验就失败了。
(4)有严谨的实验设计和程序 在研究问题、研究假设、实验处理、被试的选择、条件的控制、实验设计的方式、实验材料与工具、实验程序等方面都要在实验设计中明确地规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验结果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
(5)具有可重复性 教育实验与自然科学实验一样,可以在相同的情况下重复进行,以便验证结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只要教育实验理论假设正确,设计严密,操作严谨,经过重复实验后所得到的实验结果应大致相同。
出处:都乐网院
posted on 2005-04-15 11:36 ShiningRay 阅读(12101) 评论(0) 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