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企業不斷強調創新的重要,但事實上卻是在壓抑創新。如果有人提出新的想法,馬上被反問:「你要證明這是確實可行的」「你要證明事情確實如你所說的」「你要證明……」馬汀指出,傳統的企業只鼓勵兩種思考邏輯:歸納法(證明某件事確實可行)以及演繹法(證明某件事必須是如此)。但設計師結合了兩種思考邏輯,形成新的模式--假設性思考(abductive thinking):假設某件事可能會是什麼情形,並試著做做看。「設計師可能無法證明這件事一定會是A或B,但是他們會解釋為什麼這件事可能會是A。」馬汀認為,企業不應該要求「證明這是可行的」,而是要鼓勵所有人只要有一絲的可能,就應大膽嘗試,過程中發生問題,再想辦法解決。「對設計師來說,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馬汀認為,過去企業總是受限於外在的限制而不敢放手去做,像是:除非我們有足夠的預算才能做。但是,如果這件事情很重要、一定要做,問題就不在於沒有預算,而是想辦法去爭取預算。”
确实如此,在企业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而怎么去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去突破它,那么你将面临想象力日益枯竭的窘境。
确实如此,在企业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而怎么去面对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去突破它,那么你将面临想象力日益枯竭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