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方交易。

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该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制关系的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有关的信息。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 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交易类型通常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技资)、租赁、代理、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就某特定事项在未来发生或不发生时所作出的采取相应行动的任何承诺,包括(已确认及未确认的)待执行合同等。
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
合并财务报表是将集团作为一个整体来反映与其有关的财务信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企业集团内的交易已不属于交易,并且已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posted on 2020-02-25 11:15  RogerLu  阅读(229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