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附有追索权,就是说在有关复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应收债权的风险由售出应收债权的企业负担。相当于企业按照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贷记短期度借款。原来的应收账款不能冲销。

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收到的现金是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收到的现金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posted on 2020-02-25 10:24  RogerLu  阅读(1240)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