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考架构师(11)——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化
知识产权保护
《著作权》
(一)著作权法客体
1、作品
2、职务作品
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是用单位资源完成,或者合同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单位,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仍归作者,但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并且在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其他人、单位使用。
(二)著作权法主体
著作权关系人,包括著作权人、受让者。
1、著作权人与受让者
著作权人又称为原始著作权人,受让者又称为后继著作权人。
2、著作权人的确定
认定著作权人,根据创作事实。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咨询、物质条件或其他辅助工作,不属于创作范围,不被确认为著作权人。
如果创作多人参与,那么著作权由合作的作者共同享有。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果作者不明,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可以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直到作者身份明确。
如果作品受委托创作,除非合同约定,否则著作权仍归属受委托人。
(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5种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转让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和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1、著作权保护期限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
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不过期;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以及死亡后50年(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死亡后,著作权按照继承法转移。
2)著作权属于单位的:
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若50年内未发表,不予保护。单位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由承受其义务的单位享有。
2、使用许可
使用需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签订合同,包括约定使用方式,范围与期限,报酬,违约责任等等。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0年。 但有些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支付报酬,但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侵犯其著作权。如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作品等。
如果作品是委托创作的,著作权的归属应通过委托权和受委托人之间的合同来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则没有签订相关合同,则著作权仍属于受托人。
获得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一):著作权人确定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开发可以分为合作开发、职务开发、委托开发三种形式。
(1)合作开发。对于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开发者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确定。若无合同,则共享著作权。若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那么开发者对自己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可以在不破坏整体著作权的基础上行使。
(2)职务开发。如果开发者在单位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以下条件,则软件著作权应归单位或组织所有。•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规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开发出的软件属于从事本职工作活动的结果。使用了单位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并由单位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3)委托开发。如果是接受他人委托而进行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应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另外,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若未明确规定,其著作权应归任务接受方所有。
计算机软件也属于作品。所以也适用著作权法。除此而外,也有一些特点:
1、受保护软件必须固化在有形物体上,如硬盘、光盘、软盘等。
2、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权利:得到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品所有人可以:、
1)将软件安装到设备中
2)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备份不得再转给他人
3)可以修改该复制品,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出于学习研究,安装、存储、显示等方式,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一)商标使用期限
10年。期满后可以续期,但必须提前6个月申请;如果期间未申请,还有6个月宽限期;再不申请,注销。
(二)注册商标的申请
多个申请人同一天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则申请人提供注册前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先使用者先得;如果都没有证据,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抽签。
(三)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
以下行为侵犯商标权,敬请留意: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
2、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方不知道是侵权商品,并且能证明来源合法,则不承担相应责任)
3、伪造或销售他人注册商标
4、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更换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自死亡或终止日起1年期满,没有办理转移手续,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销该商标。
《专利法及实施细则》
(一)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科学发现、疾病诊疗、动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得到的物质,不能够被授予专利权。
(二)确定专利权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组织、提供方便、辅助、咨询意见者不算。
职务发明专利人为单位。
所谓职务发明,指单位任务、或利用单位资源、或离开单位1年内,与原单位工作任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单位无权阻止个人申请。多人申请,专利权归最早申请者。
专利权保护期限20年,外观设计专利10年。得到专利权要交年费,不交则被终止。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专利复审,复审不通过则专利权终止。
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强行得到许可。
《反不正当竞争法》
比如利用政府职权,限定商品购买,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如果存在以下行为的,则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别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约定,披露、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商标:
作为一个商标,应该具备显著性、独占性、价值和竞争性四个特征。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标准化: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DB):
企业标准(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