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样式:覆盖规则

规则一:由于继承而发生样式冲突时,最近祖先获胜。

CSS的继承机制使得元素可以从包含它的祖先元素中继承样式,考虑下面这种情况:

<html>

<head>

<title>rule 1</title>

<style>

body {color:black;}

p {color:blue;}

</style>

</head>

<body>

    <p>welcome to <strong>gaodayue的网络日志</strong></p>

</body>

</html>

 strong分别从body和p中继承了color属性,但是由于p在继承树上离strong更近,因此strong中的文字最终继承p的蓝色。

 

规则二:继承的样式和直接指定的样式冲突时,直接指定的样式获胜。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如还指定了strong元素的样式,如:

strong {color:red;}

那么根据规则二,strong中的文字最终显示为红色。

规则三:直接指定的样式发生冲突时,样式权值高者获胜。

样式的权值取决于样式的选择器,权值定义如下表:

css选择器权值
 标签选择器  1
 类选择器  10
 ID选择器  100
 内敛样式  1000
 伪元素(:first-child等)  1
 伪类(:link)  10

可以看到,内联样式的权值>>ID选择器>>类选择器>>标签选择器,除此以外,后代选择器的权值为每项权值之和,比如”#nav .current a”的权值为100 + 10 + 1 = 111。

规则四:样式权值相同时,后者获胜。

<p
class="byline">Written by <a
class="email"
href="mailto:jean@cosmofarmer. com">Jean Graine de Pomme</a></p>


.byline a {color:red;}

p .email {color:blue;}

“.byline a”与”p .email”都直接指定了上面的a元素,且权值都为11,根据规则四,最终显示蓝色。

规则五:!important的样式属性不被覆盖。

!important可以看做是万不得已的时候,打破上述四个规则的”金手指”。如果你一定要采用某个样式属性,而不让它被覆盖的,可以在属性值后加上!important,以规则四的例子为例,”.byline a {color:red !important;}”可以强行使链接显示红色。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控制样式的覆盖,不能滥用!important。

posted @ 2019-02-22 17:08  Nyan  阅读(10648)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