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原始的页面,js是通过<scipt></script>引入进来的,但是当他又20个,甚至200个的时候,这个时候一个一个的js文件引入是不现实的,这是问题一。另外就是,js文件分开是人为了为了更好的去阅读,,当对于机器来说,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需要(打包---合并,也就是将一个js文件作为一个总入口,其他的文件引入到这个总入口的文件中来,script中就只需要引入这一个总入口就行,如有需要,可以将一个总入口扩展到几个)
除了js文件的引入,js文件的换行、空格都会增加文件的大小;除了js文件之外,静态资源也需要尽量减少占用的内存,所以在发布的时候,我们需要(打包---压缩,将文件的大小压缩到最小,减少网络传输的压力)
浏览器是不认识stylus、less、sass、commonjs(曾经的node模块规范,现在都用es6了,举例用)这些语法的,但是这些预处理器以及规范能让我们在写代码的时候,提高编程效率,那么在最后打包的阶段,我们就需要(打包---代码转换(编译),将stylus、less、sass编译成最原始的saas,commonjs规范编译成浏览器能识别的js,typescript编译成javascript)
更详细的历史可以看下面链接
wepack黑暗历史:https://www.bookstack.cn/read/webpack-and-spa-guide/spilt.2.README.md
js模块化野史:https://juejin.im/post/5e3985396fb9a07cde64c489
什么是打包: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