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1交通事故记录

 

2024.11.11  08:46:52 在公司附近十字路口(北京市朝阳区)

我:摩托车,是前车,左转车道静止

对方:汽车,是后车,左转车道静止

 

后车突然溜车顶我摩托尾部,当场向右倒车,后刹车踏板断掉,后挡泥板车牌贴到了车轱辘上

我当时要了300元修车费,加了微信,跟对方讲不够再要

 

我到公司后,上午发现自己右腿微麻,微疼。左大壁肌肉疼。

 

下午与对方沟通,对方备案报案(122),报案95500(对方是太平洋保险)

保险公司告知带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去附近二甲、或三甲医院,直接挂急诊,结算不走医保(交通事故急诊也走不了医保)


 

第二天2024.11.12上午,我坐他汽车去交警队定责(他全责)

定责时,不只是定谁的责任,还要定是是否受伤(需要看病他会写xx受伤),除了车损,还要说明其他物品是否受损(手机、眼镜等等)

报案已超过24小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1-3工作日出来,发到手机短信上(如果未超过24小时,当天出认定书)(12日周二上午去交警队,18号周一16:00收到认定书的短信)

 

2024.11.12下班后,我独自一人坐公交去医院看病(用身份证,去望京医院挂急诊,不走医保,全用花呗结算)

挂了内科、外科、骨科、拍了片子、取了药,共花了1492.2元,个人垫付(骨头没事,诊断证明:左上臂损伤、右膝部挫伤、车祸伤急性外伤后头疼(头外伤神经性反应),胸壁浅表损伤,休息仨天)

望京医院,全称“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是三甲,有医保资质,保险公司要求

 

太平洋保险工作人员积极督促我约看病、积极约修车

保险公司询问去哪个摩托车行修车,我选的是和摩托品牌一样的贝纳利小安车行修车(在回龙观东大街地铁站附近的上坡佳园)

 


 

2024.11.16(周六)

由于我只有周末才有时间修车,工作日晚上保险车损处理员没时间,所以11月16日,我自己去了车行定损,保险车损处理员没去,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再补发给保险车损处理员

这里有一个坑:我只想修不得不修的地方,其他地方希望让保险员给我补偿即可。

我的电瓶老化,我想让摩托车行也定到车损里去,我没说明白。

车行理解:他拿磨损不修的补偿款,给我换电瓶。

我的意思是:我拿磨损不修的零件的补偿款,多定个电瓶的损。(聊天聊去的,我也没表达清楚我的意思)

车行说:如果我要电瓶,我自己拿补偿,需要给500元定损费。也可以拿到补偿再买他的电瓶。车行说磨损的地方正常情况下都得修(车行想赚钱)(我有个疑问:都修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跟他多要一块电瓶,我听他意思是可以

最终:我拿磨损不修的零件的补偿款,其他损坏的两个件该修修,不要电瓶。也不需要给500元定损费。

保险车损处理员想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说可以把未修补偿款和需要修的零件报价(这个报价应该是含零件钱+维修费)统一打给我,我再打给车行需要修的零件钱

车行也想要: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行驶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些可以都不用给他,只跟保险员沟通怎么就可以。我猜如果给他,他可以跟保险公司要“他发现的我未发现在磨损未修的补偿款”

 

 

11月18日15:59短信收到,电子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据说当场报警122,交警远程就可以定则,当场就可以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方的保险公司人伤处理工作人员,微信跟我要银行卡拍照、身份证正反面、驾驶证、行驶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有看病发票(我一共有8张,总计1492.2元)每张发票正面空白处 都写上   “发票金额已由太平洋保险公司赔付”   然后再一张一张拍照发给他,另赔付1000元误工费(虽然我没有请假,也给了误工费,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1492.2+1000=2492元,3个工作日打到我的银行卡上。

 双方司机+保险人伤处理员,拉到一个群里:保险公司说本次赔付多少多少钱,双方司机回复同意,保险公司说:此案人伤就此了结。

 


医疗费:急诊看病,有没有病,合理的检查费、药费,都报

 交通费:实际发生了交通费可以报销,

营养费:住院了,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才有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了才可以报

正规流程:

误工费
1.医院假条

2.伤者单位出具伤者事发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工资条或工资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同时提供工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打印工资转账凭证。

3.伤者单位出具伤者实际休假天数与休假期间的工资扣发情况的证明,加盖单位财务章,注明单位座机电话、地址、开具证明人签字;劳动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

4.如伤者月收入超过纳税起征点需到地税局打印事发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完税证明。

 

护理费:

1医院出具护理证明具体到天数(例如生活不能自理、石膏固定期限、严格卧床休息均认可护理);

2.伤者请护工的需要提供护理证明、护理发票和协议;若护理人员不是护工(例如家人请假照顾伤者),需提供护理人员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其事发前三个月和护理期间原始的工资明细单加盖财务章,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护理人员实际护理的天数和扣发工资证明注明单位电话(座机)、单位地址(详细到门牌号)及证明人的姓名加盖财务章,超纳税起征点需提供完税证明:地税局打印事发前三个月和护理期间的完税证明;若护理人员无法提供单位材料的后期可根据伤者伤情进行调解计算,此项费用需先经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好具体赔偿金额后双方再进行过款。


 

2024.11.19 16:41银行卡收到人伤处理的报销款2492元

2024.11.19保险定损员跟车行要定损报价


2024.11.21车行给保险定损员定损和两个需要维修零件的报价

车行换件儿跟我要价:后挡泥板180元,后刹车脚踏整套120元,工时150元,不收定损费

保险定损员说这两个件,如果换件的话给报500~600元,如果不换件儿直接拿钱,给200多

  1. 方案一(换件儿方案):如果车行换件的话:找车行定损 -> 保险先给我钱 -> 我再交押金定件 -> 换件儿  -> 我给车行尾款  -> 保险人员去车行取回旧件儿 - > 结案
  2. 方案二(换件儿方案):如果自己用扳手DIY换件的话:找车行定损 -> 自己花钱买件 -> 自己换件  -> 保险人员来家或公司取回旧件儿  ->  保险公司给我打钱(自己换件的费用实报实销,给工时费:没多少钱,不需要发票) - > 结案
  3. 方案三(维修方案,也就是直接拿钱):如果不换件儿只领补偿的话:找车行定损 -> 保险公司给我打钱(领不了500元,能拿200多元) - > 结案,以后自己换不换跟保险公司没有关系了    ------------- 至于车行那头说定损又不修车换件肯定要200元定损费(车行也没提前说要定损费,保险定损员也说甭搭理他)

本次交通事故:磨损的、坏了多个件儿,可以一部分零件走换件方案(方案一、二),另一部分走维修方案(方案三,直接拿钱)

 

磨损清单:

  1. 右侧单刹车拉手摩擦
  2. 油门手把顶端摩擦
  3. 护杠两个顶端摩擦
  4. 排气筒护罩摩擦
  5. 右脚脚踏摩擦
  6. 后刹车整套(后刹车踏板横棍断掉、后刹车踏杆大臂弯曲)
  7. 后挡泥板变形严重

 2024.11.22 13:45保险车损处理员,给我打电话,说走方案三,一共给1000元,今天打银行卡里,今天周五或下周一到账


 2024.11.22 16:40银行卡收到车损处理款1000元


结案

 

posted @ 2024-11-14 09:59  LiuYanYGZ  阅读(2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