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x^n + 1 形式因式分解的讨论
昨晚一个同学问我立方和分解,突发奇想想到了这个问题。看到网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许多解答都不是很准确。在此修正一下。
引理一:立方和公式
对于形如 \(a^3 + b^3\) 的式子,有因式分解:
\(a^3 + b^3 = (a + b)(a^2 - ab + b^2)\)
式子两边展开即可证明。
现在考虑 \(x^3 + 1\) 的因式分解,套用立方和公式可知,\(a = x, b = 1\)。因此因式分解可以表示为:
接下来将 \(x\) 的指数扩展到 \(n(n \in \Z^{+})\)。
考虑可以将 \(x^n + 1\) 分解成 \((x^k + 1)(x^{n - k} - x^{n - 2k} + x^{n - 3k} - x^{n - 4k} + \cdots + 1)\),其中 \(k \in \Z^{+}\) 且 \(k | n\)。显然,若 \(k = 1\),对于所有的 \(n\) 都满足 \(k | n\)。
因此可以将 \(x^n + 1\) 分解为 \((x + 1)(x^{n - 1} - x^{n - 2} + x^{n - 3} - x^{n - 4} + \cdots + 1)\)。然而由于 \(\dfrac{n}{1}\) 不一定是奇数,所以最后一位可能出现 \(\pm 1\) 两种情况。其中 \(-1\) 的情况不成立。
引理二:对于 \(x^n + 1\),\(n \in \Z^{+}\) 且 \(n \equiv1 \pmod 2\)(即 \(n\) 为奇数),都有一下因式分解形式:
\(x^n + 1 = (x+1)(x^{n - 1} - x^{n - 2} + x^{n - 3} - x^{n - 4} + \cdots + 1)\)
当然,刚才已经解释过一部分了。
显然,对于 \(n\) 为奇数的情况都有分解。然后有许多文章就断言对于偶数没有分解。这是完全错误的。考虑 \(n = 6\) 的情况。\(x ^ 6 + 1 = (x^2)^3 + 1\)。设 \(a = x^3\),可以对于 \(a^3 + 1\) 因式分解。所以虽然 \(n = 6\) 为偶数,仍然是可以分解的。
引理三:唯一分解定理:
对于任意大于 \(1\) 的正整数,都可以分解为 \(n = p_1^{c_1} p_2^{c_2} \cdots p_k^{c_k}\),且表示方式唯一。(\(p\) 为不相等的质数。
对于 \(n = p_1^{c_1} p_2^{c_2} \cdots p_k^{c_k}\),\((x^n + 1)\) 可以表示为 \(((x^{p_1^{c_1}})^{p_2^{c_2}})^{\cdots p_k^{c_k}} + 1\) 的形式,如果 \(k \ge 2\),必定有一个 \(p\) 为奇数。(因为只有二为偶质数)。那么它可以被分解。
用类似筛法的思想,我们可以发现,大部分 \(n\) 都可以因式分解,当且仅当 \(k = 1\) 且 \(p = 2\) 时,原式没有因式分解。即:
\(n = 2^a, a\in \Z^{+}\) 时,原式没有因式分解。当然,\(n\) 可以等于 \(2, 4, 8, 16, 32 \cdots\)
对于最后的这种情况,并没有想过完整的证明,希望有人来补充。
最后来一个思考题:
对形如 \(2 ^ n - 1\) 的质数,我们称之为“梅森质数”。
对形如 \(2 ^ n + 1\) 的质数,我们称之为“费马质数”。
费马质数的结论之一就是:一个数是费马质数的充分条件为 \(n\) 一定是 \(2\) 的整数次幂。
当然,这与 \(x ^ n + 1\) 的因式分解紧密相关。关于费马质数可以看这里 费马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