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2.7版本:定义类时为什么要继承object类?
继承 object 类的是新式类,不继承 object 类的是经典类
例子:
新式类:
经典类:
B、C 是 A 的子类,D 多继承了 B、C 两个类,其中 C 重写了 A 中的 foo() 方法。
如果 A 是经典类,当调用 D 的实例的 foo() 方法时,Python 会按照深度优先的方法去搜索 foo() ,路径是 B-A-C ,执行的是 A 中的 foo() ;
如果 A 是新式类,当调用 D 的实例的 foo() 方法时,Python 会按照广度优先的方法去搜索 foo() ,路径是 B-C-A ,执行的是 C 中的 foo() 。
因为 D 是直接继承 C 的,从逻辑上说,执行 C 中的 foo() 更加合理,因此新式类对多继承的处理更为合乎逻辑。
在 Python 3.x 中的新式类貌似已经兼容了经典类,无论 A 是否继承 object 类, D 实例中的 foo() 都会执行 C 中的 foo() 。但是在 Python 2.7 中这种差异仍然存在,因此还是推荐使用新式类,要继承 object 类
转摘:https://www.cnblogs.com/fennudexiaoniao/p/7755179.html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54936/answer/202650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