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OO不是(.)(.)哦
惭愧,惭愧,JavaScript一直是俺的软肋。特别是对Javascript模拟面向对象编程这块,一看到javascript代码中含有什么prototype,"=function()"这样的代码,就敬如神明,心想定是高手所为。这段时间一直在看《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这本书,其中有些章节,就专门讲道了这个方面,看后,不敢说了然于胸,但是倒是也能够写个小程序,体验了一把。嘿嘿……JavaScript,今天咱也OO一把。
这个例子很简单,也很实用,就是在博客园的博客上方,显示一篇随机推荐的文章。这样,有时候,碰巧,能粘住浏览者一会。呵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