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而不争
早上和小娟又为了我爸妈来带孩子的事吵了起来,还好是要赶着上班没吵上两句。早上做公交的时候看了一篇淘宝鬼脚七的的老子系列的《为而不争》。两件事连起来,还是可以让我思考思考的。
人和事往往都有个定数,你往往想做好些什么而不得。因为想只是你的意愿,而事情的发展是遵循他自己的规律。意愿跟规律往往是不匹配的。我们遵循着意愿做事,往往结果并不如愿。就我和小娟来说,我无非是觉得我已成家立业,能不打扰父母的就不打扰父母,给他们减轻点负担。而小娟总是觉得我在偏袒我家这边。我的意愿是想我们多做点,减轻父母的负担。但是如果按着我的意愿去做,结果很不好。小娟有怨言,父母也未必开心。到头来我想家里好,父母好。谁知道家里也不好,父母也不好。这个肯定是违背了我的初衷。
说到规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小娟不是我,他并不知道我家里的难处,不知道我的生活的经历。甚至是说,我自己现在也不知道父母的难处,可能比我想象的好,可能坏。但是又能怎么样呢。事情的规律就是这样,每个人都运行在自己的规律之中,我们妄想打破这种规律且带来个好结果,那也是能是我们想(认为的)而已。
做事而不为果,所谓因上努力,果上随缘。我能替父母想到的,在不妨碍家里的情况下做到的,就放手去做。小孩要人带,我也应该坦白的跟父母讲,至于父母的难处是他们的规律,或许这种难处是他们的“幸福烦恼”也未必,但不管怎么样我要符合自己的规律,这是我“因上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