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周边
众包
新闻
博问
闪存
赞助商
Chat2DB
所有博客
当前博客
我的博客
我的园子
账号设置
简洁模式
...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郝文菲20155308
博客园
首页
新随笔
联系
订阅
管理
2017年3月12日
学号20155308 2006-2007-2 《Java程序设计》第3周学习总结
摘要: 学号20155308 2006 2007 2 《Java程序设计》第3周学习总结 教材学习内容总结 对象(Object):存在的具体实体,具有明确的状态和行为 类(Class):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用于组合各个对象所共有操作和属性的一种机制 从类看对象:类定义可以视为一个具有类似特性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7-03-12 19:20 郝文菲20155308
阅读(192)
评论(1)
推荐(0)
编辑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