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 ] Java中成员变量 和局部变量

java语言支持的变量类型

  • 类变量: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用 static 修饰。
  • 局部变量:类的方法中的变量。
  • 实例变量(全局变量):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不过没有 static 修饰。

public class Variable{

  static int allClicks=0// 类变量

  String str="hello world"// 实例变量

  public void method(){

     int i =0// 局部变量

   }

  }

JAVA的局部变量

  •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
  • 局部变量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被执行的时候创建,当它们执行完成后,变量将会被销毁;
  • 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
  • 局部变量只在声明它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可见;
  • 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局部变量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JAVA的实例变量

  • 实例变量声明在一个类中,但在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
  • 当一个对象被实例化之后,每个实例变量的值就跟着确定;
  • 实例变量在对象创建的时候创建,在对象被销毁的时候销毁;
  • 实例变量的值应该至少被一个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引用,使得外部能够通过这些方式获取实例变量信息;
  • 实例变量可以声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
  • 访问修饰符可以修饰实例变量;
  • 实例变量对于类中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是可见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把实例变量设为私有。通过使用访问修饰符可以使实例变量对子类可见;
  • 实例变量具有默认值。数值型变量的默认值是0,布尔型变量的默认值是false,引用类型变量的默认值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时指定,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实例变量可以直接通过变量名访问。但在静态方法以及其他类中,就应该使用完全限定名:Obe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

JAVA的类变量(静态变量)

  • 类变量也称为静态变量,在类中以static关键字声明,但必须在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
  • 无论一个类创建了多少个对象,类只拥有类变量的一份拷贝。
  • 静态变量除了被声明为常量外很少使用。常量是指声明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类型的变量。常量初始化后不可改变。
  • 静态变量储存在静态存储区。经常被声明为常量,很少单独使用static声明变量。
  • 静态变量在程序开始时创建,在程序结束时销毁。
  • 与实例变量具有相似的可见性。但为了对类的使用者可见,大多数静态变量声明为public类型。
  • 默认值和实例变量相似。数值型变量默认值是0,布尔型默认值是false,引用类型默认值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的时候指定,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此外,静态变量还可以在静态语句块中初始化。
  • 静态变量可以通过: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访问。
  • 类变量被声明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时,类变量名称一般建议使用大写字母。如果静态变量不是public和final类型,其命名方式与实例变量以及局部变量的命名方式一致。

权限访问修饰符

默认的,也称为 default,在同一包内可见,不使用任何修饰符。

私有的,以 private 修饰符指定,在同一类内可见。

共有的,以 public 修饰符指定,对所有类可见。

受保护的,以 protected 修饰符指定,对同一包内的类和所有子类可见。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根据定义变量位置的不同,可以将变量分为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是在类范围内定义的变量
       局部变量是在一个方法内定义的变量
 
成员变量可以分为:
       实例属性 (不用static修饰)
              随着实例属性的存在而存在
      类属性 (static修饰)
              随着类的存在而存在
 
成员变量无需显式初始化,系统会自动对其进行默认初始化
 
局部变量可分为:
       形参(形式参数)
              在整个方法内有效
       方法局部变量 (方法内定义)
              从定义这个变量开始到方法结束这一段时间内有效
       代码块局部变量 (代码块内定义)
              从定义这个变量开始到代码块结束这一段时间内有效
 
局部变量除了形参外,都必须显示初始化,也就是要指定一个初始值,否则不能访问。
posted @ 2019-03-26 20:07  NO-IF  阅读(857)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