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之我见
自然辩证法就是研究自然界,科学技术,人类三者排列组合后的相互关系。演绎开来就是:自然界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人类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我想针对这三个点分别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是自然界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
自然界的变化显然是伴随着地球上生物种群的不断进化的,并且不同时期都伴随着不同最高统治者,不过因为一些异常的地球环境因素聚变,使得统治者发生更迭;比如恐龙一度是地球上的陆地霸主,相比于对恐龙活动范围、发展历史、生存环境特点的研究,学者往往更好奇的是恰恰是恐龙灭绝的原因,这也恰恰是很有意义的一点;因为近几百万年来人类终于慢慢克服环境称为地球上的霸主并创造出了自己璀璨的文明和科技,可难免也担心未来某天失去地球霸主的位置,研究这样一种异常因素(哪怕可能性十分的小)就是自然辩证法的意义所在,从自然界生物进化特点、到地球历史环境的变迁规律都会对人类长久发展产生重要意义。在这里我想表达的观点自然是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探索但敬畏和保护陌生的海洋生态系统,刻不容缓。
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是不断革新,为人类创造更便利的生活、提供更先进的技术服务。一切固然很好,但技术发展的背后总会损失固有行业工作者的部分已有利益。比如电商平台普及必然使线下实体店的销售额受到很大程度的冲击,手机支付方式的兴起使得扒手、抢劫者的左岸成本陡然升高(即使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的例子);因此科学技术发展服务于部分人的同时需要让更多人的工作有出路是一项科技真正服务与人类的重要体现。也是自然辩证法需要研究的重点。
第二点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
我觉得能认识自然,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区别,适应复杂的环境并生存下来的直接原因。对自然细致的观察和深刻的理解,然后彻底的认识,结果是人开始学会制造工具来满足自己的各种实际需求。终于学会从狩猎为生到耕种垦粮,从山洞转移到房屋居住,从山林迁移到平原生活。天空和深海一度才是人的限制,目前也不过是囊中之物可取如弯腰捡起一根针般的轻巧。人类认识自然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在于经验的传授,使得后代可以轻易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向前走,小到母亲教孩子怎样做一道宫保鸡丁会更好吃,中到老师教授学生知识和考试技巧,大到学术巨擘提出科学理论体系框架或是工具平台供后人直接在已有的基础上更快进步,所以人类自己的语言是认识自然最重要的方法。
改造自然往往可能是不经意间的,内蒙古、新疆广大沙漠的形成和游牧民族的行为是相关联的,黄河几次决堤也由人类活动的影子。于是清醒来说,改造自然今后需要受到面对很多限制,体现出群体意志,毕竟自然关乎未来子孙福祉,每一个改变的决定都需要谨慎至极。
第三点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关系。
总体来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但总有些意料之外的事情不是吗?欧洲黑暗的中世纪这漫长的千年之间,教会难道是倡导被统治者交流思想、开放学习先进技术、鼓励学术气息的吗?答案显然不是,那黑暗的千年阻碍了欧洲的思想启蒙,甚至阻碍了整个人类的认知启蒙,更别说科技的发展;因此不同的社会机制下决定了科学技术能否被支持发展起来,通过暴力革命的形式使得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欧洲的文艺复兴才算走上正轨,航海、天文、冶矿、数学、物理、化学等等领域像是蝴蝶效应似的爆发学术成果。
科技发展也未必能使的人类社会“健康”发展,原子弹的发明好像加速了战争进程,可是对人类自己造成的伤害是永久性的不可逆的,美苏冷战期间的古巴导弹危机使得全人类一度经历最黑暗的时刻,人类文明险些毁于一旦。克隆人技术的出现也因为伦理原因面临人类强烈的鄙夷和制止。因此科技发展必然也要受到制约,聪明的想法不能用在邪恶的坏点子上,科技实用性、可用永远需要受到学者监督和人民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