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
1.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只能属于国家或农村集体
城市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
2.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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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性质--->国有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改变。
本质是征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补偿其他物权。 -
城市:收回土地使用权(国有性质)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以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从广义上来看,土地的征收不仅包括对土地所有权的征收,也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前者表现为国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者则表现为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3.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的交易
4.划拨土地(即非出让用地)
使用权主体:政府
经政府批准,土地使用人缴纳安置费或者无偿取得的无期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即划拨方式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有的是伪使用权,无法上市流通。
比如大部分安置房。 获得完整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市场价从政府买,使用权从政府真正转移到使用者),申请变更土地性质。
划拨土地:一般都是城镇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
5.住宅小产权问题(单证)
双证齐全包括:房屋不动产产权(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只具有单证---房屋产权,但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来自安置,划拨土地。
无法进去市场流通,无法房管局办理过户,进行上市出售。
土地开发
一级开发:征迁、三通一平达到可以建设的条件。
二级开发:缴纳出让金拿地、并进行房产开发。
城投公司
一般是政府背景,比如隶属于政府下的国资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主要作用:帮助政府项目(以公益性非盈利为目的)融资
盈利方式:靠政府财政补贴。
问题:在房地产上半场产生了大量的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