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无障碍国际标准
1国际标准组织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国际互联网联盟(W3C)
- 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
- 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等等
1.1国际电信联盟(ITU)
ITU-T的16工作组提出并制定了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通信无障碍指南标准F.790,为规划、开发、设计和推广所有类型的通信软硬件设备及相关通信服务提供总体指南,给出了通信领域信息无障碍工作开展的总体指导原则,并针对不同的通信产品和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要求。
ITU-T的16工作组制定了有关文本电话、文本会话、基于手语和唇读的视频通信方面的一系列信息无障碍标准,在涉及语音和多媒体通信的标准中,也补充了信息无障碍要求,推出了一系列标准的无障碍版本。
ITU于2008年4月在ITU总部日内瓦举行了网站和会议设施无障碍技术的辅导行动,围绕“一个没有障碍的网络”这一主题,全面探讨如何通过网络无障碍地传递信息,包括讨论无法浏览的网页内容、标记的图像、在线表格、PDF格式的文件等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对无障碍涉及的公共策略问题也进行了讨论。
1.2国际互联网联盟(W3C)
万维网联盟(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做为研究和制定互联网标准的主要国际组织,万维网联盟的工作目标是充分挖掘互联网的潜力,保证互联网技术的长期发展。1997年2月万维网联盟为了推进网络无障碍技术研究的开展,成立了网络无障碍行动组(Web Accessibility Initiative,WAI),以便与世界各地的生产技术产品及服务的厂商、内容提供商、技术实验室、标准制定机构等组织一起协同工作,在全球范围内推进网络无障碍工作的开展。
在W3C制定的标准中,WCAG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该标准的第一个版本(WCAG 1.0)于1999年5月5日颁布,为了使标准适用于新的技术并且更加易于理解和使用,W3C-WAI征集各方建议,于2006年4月发布了第二个版本(WCAG 2.0)。虽然W3C/WAI推出的网络无障碍的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该组织所作的贡献对世界的影响非常广泛而深远。
1.3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
国际标准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联合技术委员会于2004年10月成立了两个无障碍特别工作小组,开展技术及相关标准方面的研究。其中第一小组以用户需求为工作目标,了解信息无障碍相关的用户需求,吸引应用领域的用户(包括用户组织及最终用户)参加,研究成果将参考现有的工作,而不是重复已有的工作。第二小组以信息无障碍标准调查及差距分析为工作目标,收集并公布所有已知的信息无障碍标准方面的工作成果,分析这些标准尚未涉及哪些领域和技术,了解用户有哪些无障碍方面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
1.4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
欧洲电信联盟(ETSI)设立了TC HF(Human Factors)人机因素技术委员会,主要开展电信设备及业务在人机接口方面的标准规范的研究,同时包括人的特殊需求分析等,制定了大量标准。其中比较重要的指导性标准有ETSI EG 201 472-2000《对通信系统、服务、终端的设计可用性评估指导》、EG 202 116-2002《面向全员设计的信息/通信技术(ICT)设备及服务指导》、EG 202 048-2002《图标、符号、图形的设计指导》、EG 202 423-2005《提供给儿童使用者的信息/通信技术(ICT)设备及服务的设计开发指导》等。
2国际采取措施
2.1美国
- 美国的技术标准主要是采用W3C规范;
- 美国政府于2006年修订了《残疾人康复法案》第508节,要求网站的服务应满足由美国无障碍委员会制定的信息无障碍标准,要求从事商业活动的网站必须和一般的商业机构一样遵守美国残疾人法中有关无障碍设施的规定。
2.2英国
- 英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DRC)同英国标准协会(BIS)制定了一份网页无障碍方面的规范。
- 英国政府于1995年制定了《残障人士歧视禁止法》,2002年5月27日,在此基础上颁布了《商品、设备、服务无障碍的权利:实施纲要》,其中对网页无障碍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2.3法国
- 法国电子行政开发局(ADAE)编写了网页无障碍指南书,该指南书以法国“盲文网”协会开发的无障碍网页标准为基础。
- 2005年2月11日,法国政府对公共部门所有的网页服务公告了以网页无障碍指南书为基础的法国法律,规定公共部门网页服务的无障碍改造期限为3年,未遵守法规的制裁措施由法律的实施纲要决定。
2.4日本
- 2004年6月日本工业标准协会发布了JIS X 8341标准,这个标准的第三部分规定了无障碍网络服务方面的要求。
- 为了保障标准的实施,国家要求政府网站采购必须提出无障碍要求,规定不具备网站无障碍设计能力的企业不具备应标资格。
2.5韩国
- 在2004年,民间的“ICT标准化组织电力通信技术协会”(TTA)参考WCAG的标准制定了韩国的《网页无障碍指南1.0》,这部2004年12月23日发行的韩国版网页无障碍指南的标准号码为TTAS.OT-10.0003,2005年这个网页标准被作为韩国信息通信标准采用。
- 韩国的《信息法》规定了要保护残障人士、老年人平等地访问和利用信息的权利。2002年,《韩国数字设备法》第7条被改订,使得残障人士和老年人都能利用ICT(信息交流技术)的服务,并且要求政府、地方政府和公共团体在信息无障碍方面进行政策立案。
2.6澳大利亚
- 澳大利亚信息无障碍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
政府·公共图书馆·教育·工业-具体的法规:《残障歧视法案1992》。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残障歧视法案》,并于1993年3月正式实施。
- 《World Wide Web Access: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Advisory Notes》
澳大利亚人权和平等机会委员会(HREOC)于2002年8月公布,包含了信息无障碍设计的法律依据和技术背景等内容。
- 《WebPublishing Guide:Accessibility》
是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台的文档。澳大利亚政府通过该文档提供的框架致力于政府服务的公平和无障碍。
3国际标准
W3C的指导性标准:
- 网页内容无障碍指南(WCAG)
网页内容
- 开发工具易访问性规范(ATAG)
编制检测工具:自动检测工具,颜色检测,在线监控工具。
- 用户代理易访问性规范(UAAG)
浏览工具:各种浏览器,屏幕阅读器,弱势人群辅助浏览,在线语音合成。
国际标准WCAG2.0被分成4项主要设计原则: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健全性。
这四大原则的每一项均包括若干条指导方针(共12条),划分为3个合规等级:A、AA或AAA。
3.1可访问性
(1)为所有非文本内容提供替代文本,使之可以转化为用户需要的其他形式(例如大字版本、盲文、语音、符号语言、简化语言);
(2)为时基媒体提供替代文本;
(3)创建能以不同形式(例如简化布局)展现而不丢失信息或结构的内容;
(4)使用户更容易看到或听到内容,包括从背景信息中区分出前景信息。
3.2可操作性
(1)所有功能均可通过键盘操作;
(2)给用户提供足够的时间来阅读和使用网页内容;
(3)在设计内容时不使用已知会导致疾病发作的方式;
(4)提供帮助用户导航、查找内容和定位的方法。
3.3可理解性
(1)使文本内容是可读的和可理解的;
(2)使网页以可预测的方式展示和操作;
(3)帮助用户避免和纠正错误。
3.4健全性
最大限度地兼容目前和未来的用户代理(包括辅助技术)。
演示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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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条灰色模版 http://wza.rr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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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条蓝色模版 http://wza.rrbay.com/pro
信息无障碍工具条源码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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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无障碍工具条git下载:https://github.com/gemgin/amblyopiaTool.g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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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无障碍工具条百度云盘下载:https://pan.baidu.com/s/1pLHpSC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