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第四章
1、类的继承
类的继承可以实现代码的复用,是实现多态的基础。通过继承可以使多种事物之间形成一种关系体系。
子类继承父类的属性和方法,使得子类对象具有父类的特征和行为。
在程序中,如果想声明一个类继承一个类,需要使用extends关键字,语法格式如下:
class 父类{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在类的继承中需注意一些问题:
(1)类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继承。
(2)多个类可以继承一个父类。
(3)多层继承也是可以的,即一个类可以是某个类的父类,也可以是另一个类的子类。
在继承中,子类不能直接访问父类中的私有成员,子类可以调用父类的非私有方法,但是不能调用父类的私有成员。
2、方法的重写
(1)在子类中重写的方法需要和父类被重写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参数列表以及返回值类型。
(2)重写父类方法,子类访问权限不能低于父类
(3)重写父类方法的目的是替换或增强原有方法的功能
3、super关键字
当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后,子类对象将无法访问父类被重写的方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Java提供了super关键字super关键字可以在子类中调用父类的普通属性、方法和构造方法
4、final关键字
(1)使用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
(2)使用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
(3)使用final修饰的变量是常量,常量不可修改
5、抽象类和接口
抽象类的定义规则如下:
(1)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是抽象类
(2)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要使用abstract关键字声明
(3)抽像方法只需声明而不需要实现
(4)如果一个非抽象类继承了抽象类,那么该子类必须实现抽象类中的全部抽象方法
6、多态
多态是指不同对象在调用同一个方法时表现出的多种不同行为。
对象类型的转换分为两种情况:
(1)向上转型:子类对象————父类对象
(2)向下转型:父类对象————子类对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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