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庸》十九章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说的是为学的几个层次,或者说是几个递进的阶段。
“博学之”意谓为学首先要广泛的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好奇心丧失了,为学的欲望随之而消亡,博学遂为不可能之事。“博”还意味着博大和宽容。惟有博大和宽
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进而“泛爱众,而亲仁”。因此博学乃能成为为学的第一阶段。越过这一阶段,为学就是
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审问”为第二阶段,有所不明就要追问到底,要对所学加以怀疑。问过以后还要通过自己的思想活动来仔细考察、分析,否则所学不能为自己所用,是为“慎思”。“明辩”
为第四阶段。学是越辩越明的,不辩,则所谓“博学”就会鱼龙混杂,真伪难辨,良莠不分。
“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之意。
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
以“博学笃行”为校训,并非只取“博学”和“笃行”四字,而是包括“审问、慎思、明辨”在内的,由“博学”而“笃行”的内在统一、相联互动的过程。民政人以实现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天下大同”为己任,非有过人之本领无以担此重任。以“博学笃行”为做学问之道,方能学有所依、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爱众亲仁”才不至于流于口号,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