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函数
- 参数数组必须是函数定义中的最后一个参数(p116):
static <returnType> <functionName> (<p1Type> <p1Name>, ... , params <type>[] <name>)
- 突然发现ref的好处了,能一次改变“多个”参数的值。(以前都是按一个想的,觉得没什么用)
- ref 和 out 区别(p119):
● 把未赋值的变量用作ref参数是非法的,但可以把未赋值的变量用做out参数。
● 另外,在函数使用out参数时,out参数必须看作是还未赋值。
即调用代码可以把已赋值的变量用做out参数,存储在该变量中的值会在函数执行时丢失。
4. 小规矩:一般情况下,最好在声明和初始化所有变量后,再在代码块中使用它们。
5. 函数的签名:函数的名称和参数统称为函数的签名。
6. 函数的返回类型不是其签名的一部分,所以不能定义两个仅返回类型不同的函数,它们实际上有相同的签名。(重载)
7. 委托要求与函数参数类型及其返回值类型一致,不只是签名。签名只包括参数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