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知识】供应商结算

零售商从供应商处进货,和普通消费者在零售商处购买商品,虽然本质上都是买卖,但是结算方式却有很大的区别。最明显的就是供应商送货给零售商,零售商可以先不给钱,隔一段时间后再给,这部分货款在零售商手里可以成为流动资金去做其他事。如果形成一个稳定的周期性规律,可以产生一种凭空生钱的效果。类似于办多张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只要时间安排得好,最开始借的那笔“巨款”一直都还在自己手里。因此如何设定好结算规则,对零售商和供应商都是很重要的事。

A.货款结算

大多数零售商都有以下几种货款结算方式(仅针对货款,暂不讨论其他款项):

一、预付款

即零售商需要先支付货款,供应商才会将货发给零售商。

二、按账期内的净进货结算(经销)

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提前约定好多久结算一次,即账期,例如一周一次或者一月一次,平时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不会付款,供应商需要先发货,等到这个账期完了,才会统计这个账期内的净进货成本金额(进货-退货),结算给供应商。

三、按账期内的净售出结算(代销)

和前面一种一样,也是先不付款,约定了账期,不过是按该账期内,零售商净售出的商品成本金额来结算给供应商,最大不超过该供应商的净进货成本金额-已结算金额。

四、按账期内的销售额扣点结算(联营)

和前面两种一样,也是先不付款,约定了账期,另外约定了扣点比例,按该账期内,零售商净售出的商品实际销售金额减掉扣点金额,剩下的结算给供应商。比如账期内该供应商的商品在零售商售出了10000元,扣点为20%,那么供应商则可以结算到10000-(10000*20%)=8000元,相当于零售商是花8000元的成本采购了这一批商品。此种方式的商品在零售商内部管理中一般无准确的库存成本金额,因为只有到了售出的时候才知道要向供应商支付多少货款。

这四种货款结算方式做个比较,
按照时间上看,可以分为两类,预付款是事前结算,后三种是延期结算;
第二种和第三种来比较,第二种是进货后不管是否有售出,供应商都能结到钱,第三种是已知最终可以结算多少,但必须先卖多少才能先结多少。

另外,由于账期也是个变量,因此账期越长,对零售商更有利;账期越短,对供应商更有利。

B.库存进价调整

在零售商从供应商处采购了商品并收货后,由于某些原因,供应商同意零售商变更之前已收货商品的采购进价。这里有两种方式,一是零售商先把商品退回给供应商,供应商用新进价再次送货给零售商;第二种就是直接计算差价,多退少补。
第一种一般会认为是一种虚假交易,所以更多情况下是采用的第二种。第二种执行后的效果为,变更当前商品的库存进价,并且产生对应金额的应结算数据。

C.费用

零售商和供应商除了有与商品采购有关的结算外,还可以向供应商收取费用,比如营销费用、商品陈列费用等。

posted on 2021-07-31 22:04  DarkAthena  阅读(76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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