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的三大范式
第一范式:
每个表(关系)都是不可再分的,即没有表中套表的情况。
第二范式:
不存在非主属性对主属性的部分函数依赖。即如果关系R(A,B,C,D)中(A,B)是主键,则不存在A->C 或者 B->D。
由定义可知 :主属性为一个的关系一定满足第二范式。
第三范式:
不存在非主属性对主属性的传递函数依赖。如有Student表(学号,姓名,所在系,所在学院),它不是第三范式。
因为存在:学号->所在系, 所在系->所在学院的传递函数依赖。
BC范式:
对每一依赖:A->B,C->D, E->F,要求左边的必须是主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