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Entity & Inheritance
繼承 (inheritance) 是物件技術的核心,就是這個特性提供了 OOP 絕大部份的特色。這東西被拿掉的話,OOP就沒這麼迷人了。繼然談到了 ORM,就不能不來看看 R(關聯式資料庫) 怎麼被對應到 O(物件),同時還能處理好繼承關係。
RDBMS 連基本的物件 (Object Base) 都不支援了,更別說物件導向 (Object Oriented) 了。因此要搞懂 ORM 及繼承的關係,就得先瞭解基本的 OO 是怎麼實作 "繼承" 這個動作。這些知識是古早以前學 C++ 時唸到的,現在的 CLR 不知道有沒有新的作法? 不過應該大同小異吧! C++ 主要是靠 virtual table 來實作繼承關係,當子類別繼承父類別時,父類別定義的 data member 跟 method 就全都遺傳到子類別身上了,這動作就是靠 virtual table 作到的。細節我就不多說了,有興趣的讀者們請先上網找找相關資訊看一看。
ORM 的運氣好多了,只要處理資料的部份。因此前一段提到的 virtual table 如果要拿來應用也會簡單的多。virtual table 可以很直覺的想像成是 DBMS 裡 table schema 的定義,而一個物件 (instance) 的 virtual table 資料,正好就對應到該 table (DBMS) 的一筆資料。這正好是 ORM 基本的動作。大部份 OO 的書都會說,繼承就是 " Is A " 的關係。在資料上則是子類別擁有父類別所有的欄位定義。這很容易對應到資料庫的正規化,該如何切割資料表的規責。你可以切開靠 PK / FK 再併回來,或是直接反正規化讓它重複定義在多個 TABLE... 事實上,兩大 ORM (EF & NH) 都歸納出三種作法,後面來探討一下彼此的差異...
再來看看繼承關係,假設父類別 class A 對應到 table A, 那麼衍生出的子類別 class B 對應的 table B, 則應該要包含所有 table A 定義的欄位才對。從這點出發,就帶出了第一種作法: 就是把 table A 所有的欄位都建一份到 table B (註: table per concrete type)。
不過這樣看起來有點蠢,DBMS 熟悉的人也許會採另一種作法: 沒錯... table B 只要留個 foreign Key, 指向 table A 的 primary Key,需要時再 join 起來就好了,這是第二種作法 (註: table per type)。
唸過 DBMS 的人都還記得 "正規化" (normalization) 跟 "反正規化" 吧? 切割過頭也是很麻煩的,因此有第三種作法逆其道而行,就是建一個 table 給所有的子子孫孫類別共用。因此 table 需要的欄位,就是所有的子類別的所有欄位集大成,通通都建進來... 不用的話就空在那裡,這是第三種作法 (註: table per hierarchy)。
這三種作法,在 Entity Framework (以下簡稱 EF) 或是 NHibernate (以下簡稱 NH) 都有對應的作法,只不過名字不大一樣... 這篇 ADO.NET team blog 借紹的還不錯,可以參考看看。這三種方式,在 EF 裡的說法分別是 (括號裡是 NH 的說法,參考這篇: Inheritance Mapping):
- Table per Hierarchy (NH: Table per class hierarchy)
- Table per Type (NH: Table per subclass)
- Table per Concrete Type (NH: Table per concrete class)
事時上,處理方式大同小異,不外乎用三種不同的對應方式,來處理物件繼承關係。這些不同類別的物件彼此有繼承關係,對應到 TABLE 的方法不同,各有各的優缺點。其實 ADO.NET team blog 講的都很清楚,我就不再多說,簡單列張比較表:
適用於 | 不適用於 | |
Table Per Hierarchy |
|
|
Table Per Type |
|
|
Table Per Concrete Typ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