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8 信息市场失灵与治理
重点
- 信息市场失灵
- 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垄断
- 信息失灵治理
课程目标
- 掌握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垄断的概念和内涵
- 明确信息商品市场失灵的原因
- 了解信息市场失灵的管制措施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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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有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是被拓展了的市场失灵,即是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所有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
- 狭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说市场机制造成资源的配置失当,不能使社会经济效率达到最大化。(低效率)
信息市场失灵是指信息的供给在数量上、质量上不同于社会需求的最佳量,导致信息生产不足、信息生产过剩和信息自由泛滥的情况。
信息外部性
外部性,也叫外部效应、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是指商品在生产或消费时对其他组织或个人产生附带的成本或收益。
商品正外部性导致商品的供给不足(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商品的负外部性导致商品的供给过剩(个人成本小于社会成本)。
外部性治理:外部效应内部化、产权界定、罚款和征税、加强管制
公共信息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和私人物品相对应,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生产、供给,而主要由政府等公共组织来提供,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劳务。
公共物品的典型特点是在消费时存在:
- 非竞争性
- 非排他性
而信息是准公共物品
对市场会有灯塔效应(正外部性)和公地悲剧(负外部性)的影响。
私人物品需求
公共物品需求
信息垄断
在经济学中,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基本原因:进入障碍,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
- 对关键性资源或关键性原材料的控制或占有
- 专利制度
- 企业规模经济
- 准入制度
- 生产集中
遏制垄断:使用法律、价格管制、限制新企业进入
信息市场失灵治理
市场失灵情况下,应该通过政府干预方式进行调整。
- 政府税收或罚款给予调整,
- 法规或禁令、指令直接进行干预
- 政府所有制形式,由政府开展福利化经营
信息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广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有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是被拓展了的市场失灵,即是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所有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
- 狭义的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说市场机制造成资源的配置失当,不能使社会经济效率达到最大化。(低效率)
信息市场
信息市场是信息商品和劳务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信息商品从生产到消费之间的整个流通过程和流通领域。
- 信息市场经常会出现资源配置和市场运行偏离预期结果的情况。(lemons market)
- 当产出的社会效率水平偏离竞争市场均衡时,市场失灵就出现了
信息市场失灵
信息市场失灵是指信息的供给在数量上、质量上不同于社会需求的最佳量,导致信息生产不足、信息生产过剩和信息自由泛滥的情况。
- 成本和收益无法用需求和供给曲线来表示,市场也不能达到所谓的竞争市场均衡。
- 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务的外部性、公共物品属性、垄断性、非对称信息与不完全信息都会引起信息市场失灵。
外部性
外部性,也叫外部效应、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是指商品在生产或消费时对其他组织或个人产生附带的成本或收益。
由外部性导致的现象都被称为市场失灵,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
生产产品在决定多少时,根据私人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来决定,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于是生产者会生产更少的产品
负外部性
生产产品在决定多少时,根据边际收益和私人边际成本来决定,私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于是生产者会生产更多的产品
信息商品外部性
信息商品是一种存在广泛外部性的商品。因为,信息商品在交易过程中很难阻止买者不将信息商品转交给其他用户,因而信息商品的实际市场交易规模总是小于其消费规模(正外部性),进而导致信息市场往往因市场外部性而失灵
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是指和私人物品相对应,不能或不能有效通过市场机制由企业和个人来生产、供给,而主要由政府等公共组织来提供,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劳务。
公共物品的典型特点是在消费时存在:
- 非竞争性
- 非排他性
准公共物品
准公共物品是在消费方面具有较大程度外部性的一类公共物品。
- 准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
- 准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是可以共用的,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它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
信息商品的公共物品属性
- 非排他性、非竞争性
信息商品具有许多其他商品无法替代的经济功能,其中共享性以及消费无损耗性是信息商品的两个重要特征,这也决定了信息商品具有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特点。 - 具有拥挤效应的信息共用品
共用品:一定范畴内非排他、非竞争
非纯共用品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拥挤的情况
公共物品市场失灵
- 灯火效应(公共物品+正外部性)
- 公地悲剧(公共物品+负外部性)
公共物品的供给与需求
需求
- 私人物品需求
- 公共物品需求
均衡
林达尔均衡
信息垄断
在经济学中,垄断指少数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通过相互协议或联合,对一个或几个部门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进行操纵和控制
垄断产生的原因
基本原因:进入障碍,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
- 对关键性资源或关键性原材料的控制或占有
- 专利制度
- 企业规模经济
- 准入制度
- 生产集中
信息市场垄断的形成
知识产权形成垄断
规模经济形成垄断
网络外部性和正反馈形成自然垄断
技术创新与技术标准形成垄断
多数信息产品、数字产品都在知识产权和专利法的保护下,创新技术不易扩散和难以模仿。
由于信息技术的天然不相容性以及创新企业利用技术优势所采取的不兼容策略对潜在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程度的技术性进入垄断,使得厂商在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也能维持一定的市场垄断性。
厂商一旦控制了标准,将会拥有巨大的用户基数和众多独立厂商的支持,同时企业可在很大程度上操纵产业发展的方向,使潜在进入者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构成竞争者难以逾越的壁垒,进而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
先行者优势、转移成本与锁定效应形成垄断
信息市场失灵治理
市场失灵情况下,应该通过政府干预方式进行调整。
- 政府税收或罚款给予调整,
- 法规或禁令、指令直接进行干预
- 政府所有制形式,由政府开展福利化经营
知识产权政策
- 作为公共产品的信息或知识,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其私人供给存在供给短缺——补救就是建立排他性的信息私有制,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发明专利保护。
- 严格的知识产权会形成知识产品供给的垄断,形成远超过知识产品有效市场供给水平的超额利润,即“溢出价值”;同时,知识的过度保护会导致大部分创新者因为“收益滞后”而没有收益,影响持续创新
这就是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实施有限保护的原因,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应该是有限的,以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社会的利益。